1.厂址选择首先应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设在当地的规划区内,以适应当地远近期规划的统一布局,宜利用荒地,并尽量不占或少占良田,做到节约用地。
2.厂区用地、生活区用地、污水排放场地等应同时考虑,统一规划,相互协调,做到远近期合理规划。
3.食品工厂一般倾向于设在原料产地附近的大中城市的郊区,个别产品为有利于销售也可设在市区。
4.厂区的标高应高于当地的历史最高水位,特别是主厂房及仓库的标高更应高出当地的历史最高水位。厂区自然排水坡度最好在0.004~0.008之间。
5.所选厂址要有可靠的地质条件,应避免将工厂设在流沙、淤泥、土崩断裂层上。
6.所选厂址附近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没有有害气体、放射性源、粉尘和其他扩散型污染源(包括污水、传染性医院等)。特别是在上风向地区的工矿企业,要注意它们对食品工厂生产有无危害。厂址不应选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
7.所选厂址应有较方便的运输条件(公路、铁路或水路)。
8.有一定的供电条件,以满足生产需要,最好采用两线路供电,在供电距离和容量上应得到供电部门的保证。
1.总平面布置宜根据生产、防火、卫生、安全、施工等要求,结合地形、地势、气象等自然条件,全面地、因地制宜地布置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露天堆场、运输路线、管线、绿化及美化设施,为生产和职工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2.应按任务书要求,结合周围环境,力求布置紧凑合理,做到节约用地。并根据生产特点和产品发展需要,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工程关系,使近期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适当集中,并考虑扩建的可能性;
3.生产车间(即主车间)应在工厂的中心,其他车间、部门及公共设施均需围绕主车间进行排布;
4.主车间、仓库等应按生产流程布置,并尽量缩短距离,避免物料往返运输。全厂的货流、人流、原料、管道等的运输应有各自路线,力求避免交叉,合理加以组织安排;
5.动力设施应接近负荷中心;
6.生产区(各种车间和仓库)和厂前区(传达室、化验室、办公室等)分开;
7.生产车间应注意朝向,保证阳光充足,通风良好;
8.合理确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室内外高差应不小于0.15米;
9.生产车间与城市公路之间有一定的防护区,一般为30~50米,中间最好有绿化地带阻挡尘埃污染;
10.根据生产性质不同,动力供应、货运周转和卫生防火等应分区布置。
11.总平面中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但又不宜过大;
12.厂区道路应按运输量及运输工具的情况决定其宽度,一般厂区道路应采用水泥或沥青路面,以保持清洁;
13.厂区各建筑物布置也应合理利用地质、地形和水文等自然条件;
14.成品间应接近入口,运煤出渣不宜穿越生产区,而应另设出口。
宠物食品加工工艺分为原料接收、清理、配料、混合、粉碎、膨化、烘干、喷涂、冷却、筛分、成品打包等几个基本工序。根据建筑物功能和工艺要求,车间平面示意图如下:
1.建筑结构规定
(1)应根据当地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情况,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的结构形式,设计中必须注意节约用料;
(2)生产方便清洗,地面宜设计排水坡度位1%~ 1.2%;
(3)在结构设计中,为方便车间清洁卫生工作及车间防霉,应避免在车间内出现过多的阴角及凹凸不平处。
2.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布置
(1)成品库的占地面积
成品库占地面积估算:成品库有散装库和袋装平房库之分,袋装平房库的大小根据车间生产规模、成品储存时间与成品单位面积存放量等因素来决定,其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A1=Qd*T/(B*η);
B=qnm/(1000f)。
式中:
A1一成品库的占地面积,m2;
Qd一按日班产量计算的成品产量,t(吨)/d (班);
T一成品库存放天数 (可按5~10天计算);
B一单位面积的存放量,t/m2;
q一单包成品的质量,kg;
n一包垛的层数;
m一每层包垛的包数;
f一包垛的占地面积,m2;
η一占地面积利用系数,(可取0.55~0.65);
(2)原料库的占地面积
原料库中存放的原料多而杂,不确定因素多,计算占地面积时,需逐项进行考虑,按车间占地面积计算,原料库面积可按成品库2倍计算。如果厂地址靠近原料主产区,实际原料库面积与成品库相当即可。
(3)主车间
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工艺布置,计算出主车间建筑面积。
(4)配电房
根据设备清单,计算所需电力、需要配备的变压器、配电房占地面积。
(5)锅炉房
根据设备蒸汽使用量,计算需要配备的锅炉需要蒸汽、尺寸、占地面积。
(6)机修间
应设在主车间附近,主要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故障及维护,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大修。
(7)压缩空气房
应设在主车间附近,以减少管路压降。
(8)地泵房
位于称重车辆行驶道路两侧,多设在大门口。
1.厂区占地面积(m2):指厂区围墙内的占地面积;
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m2): 按建、构筑物的外包尺寸计算;
3.建筑系数(%):
建筑系数(%)=厂区内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100%;
(4)堆场、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m2):取无固定起重设备的露天堆放场地(按所规定的场地外形尺寸计算)、道路(包括车间引道和人行道面积)及广场铺砌面积的总和;
(5)厂区利用系数(%):
厂区利用系数(%)=(厂区内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100%;
(6)场地平整士石方工程量(m2):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不包括建、构筑物基础、铺路路槽等土石方数量;
(7)绿地面积(m2) 或绿化覆盖面积(m2):绿地面积指厂内集中绿化地的总和。绿化覆盖面积指厂区绿化面积总和。重点绿化区的成片绿化,按实际几何面积计算。行道树和单植绿篱,按树冠外缘宽度乘长度计算。单植的乔、灌木,按树冠正投影面积计算;
(8)绿地率(%)或绿化系数(%):
绿地率(%)=厂区内绿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