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和俞渝争夺当当网控制权,引发很多讨论,很多人弄错了。
一、什么是法人?
现实中很多人把法人当成个人了,来看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
1.1 法人不是人
民法总则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所以,法人是组织不是个人。
1.2 哪些企业是法人?
有的企业是法人,有的企业不是法人,成为法人要满足“独立”的条件。
民法总则第76条: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
民法总则第102条: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以,公司是法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因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是合伙企业自己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缺少“独立”的特点,所以不是法人。
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用?
因为法人虽然能独立承担责任,但它不会写字、不会说话、不会走路,需要有一个人来做法人的代表,代表他说话、写字、表达意见,这个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律规定代表法人的意思。
民法通则第61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1 谁来做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
现在李国庆和俞渝谁是法定代表人?要看他们的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
2.2 法定代表人有什么用?
法民总则第61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这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 A是甲公司的大老板,A找了个小兵C来做法定代表人,还说好了C就是个跑腿的,不能处置公司的财产。
后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了个合同,把甲公司10亿的财产卖给乙公司的,价格是1亿元,这个合同只有C小兵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合同里写签署之日起生效。
这个合同有效吗?当然有效呀,请看前面说的,因为C是法定代表人,他签字就能代表公司,由公司承担后果。
虽然A说了C不能处置公司的财产,但法律规定了,内部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果乙公司事先不知情,不是和C合谋,这10亿财产就被C按1亿的价格卖掉了哦。
有人说:法人就是实际控制人的一个小兵,用来应付各部门检查的,做挡箭牌,就是个跑腿的,很多公司都这么做。
很多人都这么认为而且也是这么做的,可多数人觉得对的就是真理吗?会不会哪天被那个小兵挖个10亿的坑让你填哦!
比如很多人说持股67%有绝对控制权,专栏里就介绍过法院判决的案例,有股东持股90%也没有控制权哦,那位大股东是不是被小股东埋了个坑呢?
2.3 法定代表人怎么证明自己?
法定代表人的作用有对内和对外之分,对内是指股东之间的关系,对外比如签各种合同,这里仅说对外,对内的以后另外说。
就对外而已,工商登记的那个法定代表人就是正版的。
法定代表人之所以要做工商登记,还写在营业执照上,就是用这种对外公告天下的方式,让大家都知道谁可以代表这家公司。
当当网现在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还是俞渝,所以她还是能对外代表公司的。
有人说:法定代表人如何证明自己行为以公司的名义还是以个人的名义?仅凭白纸上打印的公司名字吗?那公章备案有何意义?
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在合同上写了甲方、乙方公司名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应地方签字,就能代表甲公司了。
法定代表人是经工商登记的,他的作用是法律规定的,工商登记就是公告天下了,比公章备案的作用强多了。
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怎么选?
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由公司章程规定怎么产生。
想换法定代表人就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操作,有可能面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就是需要股东同意,要达到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的票数。
而换公章就容易多了,专栏前面的文章介绍过江西省高院的案例,小股东拿着公章,被法定代表人声明公章作废重新刻,小股东去打官司也输了。
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意思是:如果公司盖章去起诉别人,然后法定代表人不同意起诉,要求撤诉,就以法定代表人的意见为准撤诉了。
有法定代表人可以换公章,但有公章却换不了法定代表人。
有法定代表人可以去打官司,只有公章打赢也可能被撤销。
所以,如果二选一建议选法定代表人。
但面对非专业部门或人员,他们可能更认公章而不是法定代表人,遇到不认法定代表人的地方,还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让他们认。
如果从便利性的角度考虑,自然是两样都控制更好,毕竟打官司耗时耗时耗力。
四、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控制权
还有人拿婚姻法、物权法来说,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之类的。
专栏前面的文章介绍过,股权有两个重要的权利,就是钱和权。
分财产可以像他们说的算,但公司的控制权不可以这么算哦。
公司法第32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其他条款也规定了股东表决权的规则。
股东的话语权按公司法规定,不是按婚姻法或物权法,如果你想要公司控制权,建议谨慎选择连基本原理都没搞清楚的专家哦。
股权设计怎么做?专栏里有多家成功企业的做法,也有人持股90%被法院判没有控制权,7:3的股权结构闹到僵局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