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徐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获悉,为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倡导犬主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维护优美的人居环境,徐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准备阶段(从即日起到4月底);二、整治清理阶段(从5月1日至5月10日);三、规范管理阶段(从5月11日至6月底)。
按照相关规定,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住宅小区和新城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已建成区域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犬只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携犬外出时要给犬只佩戴犬链,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不束犬链的;
二、重点管理区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违规出户的;
三、未经批准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
四、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公共交通工具的;
五、携犬乘坐电梯时不束犬链不戴嘴套的;
六、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圈养或者不拴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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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首先通过媒体、网络和社区宣传栏、入户宣传等途径广泛进行宣传,在居民小区、风景区、公园、广场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发放《致全市养犬居民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居民小区出入口,广泛张贴宣传资料。在各类场所、行业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文明养犬等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各单位还建立了专门文明养犬管理队伍,采取错时工作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集中执法、重点整治,重点处罚违规养犬、违规遛犬行为;主动收容无主犬、流浪犬;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徐报融媒记者:霍雷
编辑:吴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