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 7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 会议指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历史任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我省新的光荣使命,与打造“重要窗口”逻辑上一脉相承、方向上高度一致、任务上更聚焦,具有重大意义。这是我们必须担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浙江发展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深刻阐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我们抓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感悟总书记的关心厚爱和信任重托,深刻领会“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意义,深刻理解总书记、党中央的战略意图,深刻把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扛起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率先走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以实际行动和高分报表践行绝对忠诚,坚定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光荣使命任务。 会议强调,要闻令即动、勇扛使命,解放思想、勇当先锋,迅速形成全省总动员、人人齐参与、全面抓落实、有序向前进的浓厚氛围,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号召、浙江见行动。要开好专题学习会,既研究理论问题,更研究重大实践问题,把全社会发动起来,凝聚起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要明确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省领导带头调研谋划、带头督促落实,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把示范区建设谋划好实施好。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成集智,群策群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对标中央要求,对标先进,对标群众期盼,研究提出并实施一批重大改革,明确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构建起“四梁八柱”。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十四五”开局、现代化先行、数字化改革的各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只争朝夕、蹄疾步稳推进示范区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