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全国畜牧总站,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蜜蜂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有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8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