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共批准478款进口宠食
2022年2月21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527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32个SKU;进口犬粮34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3个SKU。续展进口猫粮4个SKU,续展进口犬粮4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3个SKU; 2022年3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543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37个SKU;进口犬粮24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1个SKU;续展进口犬粮2个SKU,进口猫粮2个SKU; 2022年4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553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14个SKU;进口犬粮12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7个SKU;续展进口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1个SKU; 2022年6月23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569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35个SKU;进口犬粮34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3个SKU;续展进口猫粮3个SKU;进口犬粮6个SKU; 2022年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586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38个SKU;进口犬粮29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13个SKU;续展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2个SKU; 2022年9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05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43个SKU;进口犬粮48个SKU;犬猫通用宠粮1个SKU;猫狗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8个SKU; 2022年12月26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29号公告,批准进口猫粮26个SKU;进口犬粮7个SKU,犬猫营养补充剂3个SKU;犬猫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2个S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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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药品获批27款
2022年1月12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517号公告,批准妙三多、阿福拉钠咀嚼片、克林霉素磷酸酯颗粒三款宠物药品注册、再注册。 2022年2月16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28号公告,批准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伊曲康唑内服溶液两款宠物药品注册。 2022年4月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45号公告,批准犬、猫狂犬病灭活疫苗产品在我国再注册。 2022年4月21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52号公告,批准优乐康在我国再注册。 2022年4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54号公告,批准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在我国注册。 2022年5月24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59号公告,批准匹莫苯丹咀嚼片在我国注册。 2022年5月26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60号公告,批准托芬那酸片、喜贝多在我国再注册。 2022年6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75号公告,批准犬细小病毒抗血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二联活疫苗、头孢泊肟酯片、非泼罗尼喷雾剂4款产品在我国注册以及变更注册。 2022年7月14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80号公告,批准乐替拉纳咀嚼片 (犬用)、恩诺沙星注射液、氢化可的松醋丙醋喷剂、美洛昔康内服混悬液四种宠物用药在我国注册以及再注册。 2022年7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79号公告,批准盐酸特比萘芬搽剂在我国注册。 2022年7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83号公告,批准烯啶虫胺片、美洛昔康内服混悬液在我国再注册。 2022年9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608号公告,批准犬用头孢泊肟酯片注册。 2022年10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612号公告,批准卡洛芬咀嚼片(犬用)、非泼罗尼吡丙醚滴剂、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犬用)、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猫用)四款宠物药注册。
优化兽药审批流程
2022年2月8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507号公告,其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公告要求兽药进口单位进口兽药时,应向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单位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2022年2月21号 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第20号公告,指出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加拿大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从加拿大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等。 2022年2月28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通知,通知指出,宠物产品重点检测铜、锌、铅、砷、镉。同时,还重点重点检查宠物饲料标签是否规范,监测宠物饲料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指标和非法添加物,以及对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2022年3月18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538号公告,指出成立第七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并公布委员会委员名单。 2022年4月2号 海关总署发布第32号公告,公告显示,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2022年4月13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549号公告,指出为提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农业农村部对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审批工作进一步实施优化服务。 2022年5月24号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558号公告,组织制定了《预防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治疗类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资料要求》。 2022年7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81号公告,修订了《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样式。 2022年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589号公告,宣布对《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2022年10月12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610号公告,宣布指定《人用中药转为宠物用中药注册资料要求》。 2022年11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617号公告,宣布对2017年出台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2022年11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621号公告,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 2022年1月4日 呼和浩特市开展为期一月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活动。 2022年1月 广州海关所属河源海关首次为旅客携带宠物办理“动物护照”。 2022年2月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实施意见(2021—2025年),将打造宠物产业在内的20个特色产业集群。 2022年2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制定陕西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同时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 2022年2月 北京市新增“宠物医疗技术”等44个高职专业。 2022年3月 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有多个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宠物的提案,其中包含:建议明确禁止宠物活体等盲盒项目、建议尽快推进动物用新冠疫苗的研发、建议制定新冠疫情下伴侣动物隔离法规、缓解宠物临床用药难、将《反虐待动物法》列入立法规划等六条建议、建议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具备立法必要性与现实紧迫性、饲养宠物危害人身安全入刑、促进中兽医药文化挖掘和发展、建议加强影视剧创作中对动物的保护、加强活体动物快递运输监管、将爱护动物和尊重生命相结合的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大力发展生物经济、建议制定宠物饲养管理条例、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等。 2022年3月 天津发布《天津市室内宠物互动体验经营规范指引》。 2022年3月19日 深圳卫健委发布公告称,针对上沙需要异地集中健康检测的人群且饲养宠物的,饲养小型宠物的可携带进行陪同隔离。并针对无法陪同隔离的宠物开设宠物驿站用于隔离。 2022年3月25日 宜宾海关签发了宜宾首份出境宠物“护照”。 2022年3月 深圳上沙开设第二个宠物驿站。 2022年3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成立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宠物饲料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宠物饲料、宠物专用饲料原料、宠物专用饲料添加剂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2022年4月1日 山西省宠物饲料产品首次出口非洲。 2022年4月 深圳市宠物集中托管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作为全国首个解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人员宠物托管和风险管控问题的宠物托管中心。 2022年4月 山东聊城上线了“电子犬证”。 2022年4月 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宣布,在全港各区增设超过60个“宠物共享公园”。 2022年5月1日 厦门市正式开始在全市实施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范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 2022年5月 上海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开设全市首个宠物方舱 2022年5月 教育部正式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将劳动从原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完全独立出来,并发布《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其中饲养小动物、流浪动物救助,列入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 2022年5月7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第245期《羊城论坛》,论坛上,有专家建议,广州可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宠物市场管理地方立法。 2022年5月 深圳市全面启动芯片注射工作。城管部门呼吁养犬市民届时按照要求主动前往指定机构注射芯片,实现年底前全市登记犬只100%注射芯片的目标。在指定期限内,未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的,将视为无证养犬。 2022年6月 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可以随同上车。 2022年8月 合肥农业农村局发布《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禁养名录包括德国牧羊犬、秋田犬、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等在内的38种犬。 2022年8月 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发布公告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布局,加速动物医药板块成长,促进全市兽药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2022年9月4日 上海首个“流浪猫城市管理基地”和“上海城市流浪动物精细化管理宣传教育基地”正式向全体市民开放。 2022年9月 深圳政府上线了「深圳市养犬服务」小程序,在这个小程序里,用户不仅能够领养流浪犬,发布自己的寻犬启示,同时也能了解更多关于养犬的相关规定和信息。 2022年9月 上海多部门合力推进文明养宠加强流浪犬猫管理,并举办关爱城市流浪动物公益宣传主题活动暨城市文明养宠及流浪犬猫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2022年9月 东莞宣布全市各个镇街均可办理犬只备案及芯片植入服务。 2022年9月 河北省发布宠物产业链摸底统计公告。 2022年10月 《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要求,设区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犬只管理办法,确定登记、管理部门,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相当于给所有犬只上“户口”,实现犬只信息可追溯。 2022年10月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上线“犬猫宝”应用系统,该系统是定海区针对犬猫管理服务上线的全新“政务云申请”系统。 2022年11月 上海市公安局会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市大数据中心正式推出“文明养犬一件事”便民措施,同时,“文明养犬一件事”平台还将试行推出“宠物码”,作为《养犬登记证》的电子凭证,有效加强养犬管理。 2022年11月 沈阳市公安局会同沈阳市营商局推出了“办犬证一件事”便民举措,上线电子犬证。 2022年11月27日 为保障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有效解决隔离人员的宠物寄养需求,沈阳市已建立宠物寄养服务网络。 2022年12月 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在市农业农村委指导下,组织开展宠物用药规范化与创新药发展状况调研。 2022年1月5号 西班牙宣布承认宠物是“具有敏感性的生物”而非物品,这也意味着西班牙的宠物将成为合法的家庭成员。 2022年2月 挪威奥斯陆地方法院裁定,繁殖英国斗牛犬和查尔斯王骑士猎犬违反了该国现有的动物福利立法,因此法院裁决禁止繁殖两种常见的短鼻犬。 2022年2月9日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将在2月11日正式实行《动物保护法施行细则》,细则规定狗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2022年5月21日 在日本北陆新干线的上野站和轻井泽站之间,新干线首次尝试了宠物专用车厢。 2022年6月 纽约州立法机构通过历史性法案,将禁止宠物店销售猫狗和兔子等宠物。 2022年6月 意大利国家铁路公司(Trenitalia)日前推出了爱心助游活动,期间允许乘客免费携带宠物登上火车。 2022年6月 法国国家铁路公司(SNCF)针对宠物推出了固定票价,结束了此前携宠物乘车收费不一的混乱局面。 2022年8月 波兰宣布将家猫列入其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引起了爱猫人士们的强烈不满。 2022年8月 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 通过了《宠物保险示范法》。 2022年9月 新加坡宣布启动宠物猫芯片植入计划。 2022年9月 哥伦比亚宣布允许国会成员携带自家宠物上班。 2022年10月17日 法国国会议员法洛尼近日将提出议案,旨在授权宠物能够和主人安葬在一块。 2022年12月26日 新西兰城市奥克兰宣布城市公共汽车将允许小型宠物装在宠物背包中乘车。 2022年12月 巴西联邦区宣布宠物可乘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