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政策信息摘编
2023年第6期
引言:为方便相关单位及时了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其他参考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简称人社部事业中心)定期编制相关“政策信息摘编”。本期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地方实践、基层探索、工作研讨、答疑解惑等六个方面,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经验交流专栏。
以下信息,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01
政策法规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
《规定》是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公布实施《规定》,是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贯彻规范发展基本理念、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发挥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发展作用。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拓展阅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数字人社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4号)
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旨在全面推行数字化改革,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明确了数字人社建设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整体框架,制定了8方面29项措施。其中,提出要以数字化推动人才精准培养和有效供给,支持人力资源开发创新。加强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推进相关人才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库。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02
工作动态
1.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6月)
《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 年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 96%,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 9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2022年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0.6 万人,其中,中央事业单位 6.3 万人,地方事业单位 94.3 万人。
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研究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央事业单位持续落实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列政策,落实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工作。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2.聚焦人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人社部事业中心顺利举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实操培训班(2023年7月)
7月11日,由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办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实操培训班在郑州市顺利开班,来自河南、湖南、海南等13个省份和部分部委所属的200多家事业单位参训。
本期班邀请人社部相关司局、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授课,解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势,聘用、考核、工资等人事工作政策,学习人事管理常用方法和操作技术,研讨与招聘、社保、绩效、职称等相关的工作问题。为进一步丰富内容,免费为学员提供部分精品网络课程,包括编外人员管理、社会保险合规、人事档案工作等。
来源: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官网
03
人事管理专栏
6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点工作。会上,北京、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市)作经验交流,现将经验交流材料刊发,供学习借鉴。
北京:严格执纪立公正 倾心办案促和谐
黑龙江:科技赋能 流程再造 大力推进“一件事”服务改革
江苏:创新赋能 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聘用制度的基础作用
浙江:守正创新 深化改革 构建全链条岗位管理新机制
安徽:用心用情用力践行伟大抗疫精神 平战结合做好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
湖北: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扎实推进县以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广东:突出政治训练 抓实岗前培训 系好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第一粒扣子”
陕西:拓宽渠道 分类施策 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04
地方实践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13号)
《通知》旨在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
来源:北京市人社局官网
拓展阅读:解读 问答 流程《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和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6月)
来源:北京人社局官网
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启动2023年“振兴有你•就有未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专项行动(2023年7月)
在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第一时间,辽宁省人社厅启动“振兴有你 就有未来”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政策供给、服务落实、专项招聘、托底帮扶、技能提升、权益保障等16项具体行动。
来源:辽宁人社厅官网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班(2023年7月)
7月19日,由浙江省人社厅主办的省直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省直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来源:浙江人社厅官网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
《通知》旨在,进一步畅通河南省职称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促进人才流动,减少重复评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在系统完成备案的各级别职称实行省内互认,“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在规定范围有效,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决定互认互通范围。
来源:河南人社厅官网
5.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 全力推进“互联网+人事人才”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2023年7月)
7月14日,青海省人社厅召开省直事业单位应用“互联网+人事人才”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58个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近300家事业单位的经办人员分两期参加了培训。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青海省事业单位工资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工资管理质效。
来源:青海人社厅官网
6.扩大招聘数量 创新招聘举措 加快招聘进度——宁夏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7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部署要求,通过扩大招聘数量、优化招聘政策、加快招聘进度、提升招聘质量等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就业快就业。截至7月9日,37个区直部门和27个市、县(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3636个岗位面试工作全部结束,比去年提前40天。
来源:宁夏人社厅微信公众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7月)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新疆人社厅官网
05
基层探索
1.河北石家庄市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2023年7月)
来源:河北人社厅官网
2.湖北武汉市洪山区委编办“三个坚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塑和挖潜创新(2023年7月)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3.湖南新宁县以巡“促改 促建 促治”抓实事业单位管理(2023年7月)
来源:人民网“金台资讯”今日头条号
4.西藏那曲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保障水平(2023年7月)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7月11日-12日,那曲市人社局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者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的系统培训。
来源:“那曲人社”微信公众号
06
工作探讨
1.优化人才评价体制,本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力度有温度(2023年7月)
作者:孙锐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室主任
来源:中国青年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属于人事争议案件受案范围(2023年7月)
来源:最高法院民一庭微信公众号
3.事业单位用工合规专栏(兰台劳动)
(1)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工考入高等院校辞职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事业单位能否依据内部制度调整聘用制员工工资
(3)通过具体案例看核销编制是否为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
作者单位: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
来源:“兰台劳动”微信公众号
07
答疑解惑
1.入职要交毕业证原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请果断说“不”!
来源:中国政府网
2.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申领实体社保卡后需要做什么……您的问题,权威解答来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网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的留言提问,请相关司局和部属单位来回答。详见文章。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3.想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这么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累计工作至少满多少时间后,可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来源:嘉峪关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5.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北京人社局官网
编者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要协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工资福利、培训规划、考奖监督和信息应用等相关人事服务;同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国际交流、网络培训等业务。中心现场可同时接待200人规模的会议、教学、命题、考务等服务。
《政策信息摘编》是事业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创新载体,旨在丰富政策信息服务渠道,指导相关单位更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交流地方和行业部门经验及创新做法,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事业中心主要业务服务范围具体如下:
公开招聘服务: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供报名、命题、考务、心理测评、人才能力测评、人事档案电子化、校园宣讲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开展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定制化培训服务,为笔试面试提供现代化的智慧考场服务。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服务处:010-84643906
岗位管理服务:承担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法规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相关初审工作,开展其他岗位设置管理咨询服务。岗位管理服务处:010-84633923
培训规划服务: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相关规划研究、能力标准编订、课程与教材建设和在线学习平台开发,受委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举办人事管理培训、岗前培训和各类在岗培训示范班,实施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网络培训,承办部内外单位委托培训和相关咨询服务。培训规划服务处:010-84632937
考奖监督服务: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事管理监督政策法规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受委托承担考核方案设计、奖惩和人事管理监督相关咨询服务。考核奖惩和监督服务处:010-84643905
继续教育服务: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有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重大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协助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受委托参加继续教育相关国际组织活动及承办相关国际人才培训工作。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010-84629295
工资福利服务:承办事业单位薪酬调查比较有关事务性工作;提供薪酬设计等咨询服务工作,助力单位吸引和留住人才;受委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工资核算等服务。工资福利处:010-84620261
信息应用服务:承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和应用等事务性工作,依托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受委托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统计与数据应用处:010-8463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