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8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6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8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0名。
另专项招收“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2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招收情况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02
学制年限
报考条件
学习方式、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06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园林设计》考试时间6小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初试科目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由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其他考察内容。
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转至我校。
(三)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
2.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甲等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甲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
4.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优秀研究生专项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5.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
6.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额度为500-2000元/人/次,视具体情况核定。
7.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选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其他事项
(一)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查阅《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登陆研究生院网“考研资料”栏目查询。
(四)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信息,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招生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予以公布。
(十)学校详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hzau.edu.cn/
邮箱:yjs10504@mail.hzau.edu.cn
电话:027-87280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