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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

2023-11-04 437 返回列表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疫控防〔202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812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3年11月13-24日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现将《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各类动物防疫主体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惠病防控等情况。

二、检查范围

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随机抽取1个县,其余省份随机抽取2个县,检查组到达有关省份后告知被检查县名单。每个被检查县选取2个乡镇,乡镇名单由检查组和当净含量地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禽养殖情况共同确定。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交叉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查看、采样检测等。每个省份抽调4人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厅局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骨干,共3名。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一个县的现场检查、样品采集等工作,单独安排1名检查组成员负责另一被检查县的样品采集等工作。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安排检查组和被检查省份,并通知各地。同时,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样品采集、保存、送检及协调联络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现场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针对各类动物防疫主体重点了解: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情况,包括秋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落实,免疫技术指导,免疫信息报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免疫效果评价等情况。

2.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情况,包括入场采样检测,包村包场排查,疫情举报核查以及"大清洗、大消毒"开展情况。

3.家畜布病防控落实情况,包括免疫或监测净化,防控知识宣传等情况。

4.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包括应急预案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或演练,应急值守,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等情况。

(二)采集样品

1.采样数量

(1)规模养殖场样品:每个县1个猪场、1个牛场和1个羊场,每场采集15份全血样品;每个县1个水禽养殖场(无水禽养殖场的,选择鸡场采样),每场采集20份全血标样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 市采集规模养殖场样品65份,其余省份采集130份。

(2)散养户样品:每个县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随机选择5个养殖户,采集牛、羊全血样品15份,禽全血样品15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采集散养户样品60份,其余省份采集120份。

(3)屠宰厂(场)样品:每个县1个家畜屠宰厂(场),采集本省来源家畜全血样品25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市采集屠宰厂(场)样品25份,其余省份采集50份。

2.采样血量

家畜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家禽全血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

3.样品编号和包装

(1)样品按规则统一编号。按照"猪A01~A80,牛B01~B140,羊C01~C140,鸡D01~D100,鸭E01~E100,鹅F01~F100"格式依次编号。

(2)样品做好包装和标记。使用独立小包装存放同种动物的血液样品,包装袋(箱)上标记"省名+县名、动物类别和原始编号",联络员和当地采样人员在标签上共同签字,送达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诊断室前,封存标签不得涂改或破损。

4.填写采样单

(1)按要求准确填写采样单(附件1),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晰,字迹工整,不得使用省略或简易符号替代文字,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疫苗免疫时间关系到抽样结果的判断,请各检查组务必详细记录畜禽免疫背景信息,如是否免疫A型口蹄疫疫苗,是否免疫布病疫苗及其免疫时间,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种类等。表格的原件和复印件随样品带回,其中,表格复印件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诊断室,表格原件由兽医诊断室转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处。

五、检查时间

各检查组于11月13-24日期间开展检查,每组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和被检查省份商确定,如无特殊原因,应确保不晚于11月24日前完成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全程参与采样工作。各检查组要合理安排2个被检查县的样品采集工作,确保样品统一交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员在现场采样结束后24小时内送至兽医诊断室。各地提供采样所需器械,协助检查组完成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寄送等工作。

(二)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省级秋防自查,对照检查内容,总结秋防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7日前发送至cadefkyjc@163.com.

(三)各省及被检查县根据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情况调查表》(附件2),省级汇总后将电子版于11月27日前发送至cadcfkyjc@163.com.

(四)各检查组要及时向被检查省份反馈检查情况,并提交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省份秋防工作亮点和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字数2000字左右。检查报告电子版请于11月27日前发送至cadcfkyjc@163.com。

(五)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按标准自行结算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处

联系人:张朝明

联系电话:010-59194670

传真号码:010-59194623

电子邮箱:cadcfkyjc@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7

附件下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实施方案.pdf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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