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犬登记材料
(一)犬只正面头部照片和全身侧面照片(电子档)
在家中为犬只拍摄正面头部和全身侧面照片各1张,既是办理免疫证明所用,也是办理养犬登记证时的必备材料。拍照时请勿穿犬衣等遮挡犬只身体特征的物件。
(二)《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前往六城区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动物诊疗机构(免疫网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采集鼻纹信息,编制免疫证编号和犬只身份识别信息码,填写并打印、盖章《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饲养地点的不动产权属证明
1.申请人为饲养地点不动产权利人的应提供其中任一种的不动产权属证明,含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契、自然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印有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章)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无法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的,应提供管理单位住房证明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非饲养地点不动产权利人的除应提供上述第1目材料外,还需提供含有房屋所有权基本信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个人身份证明
包括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或外籍人员护照等显示申请人基本信息的内页原件或复印件。(在网上申办时能够从电子证照库里获取的,不用提供材料照片)
(五)福州养犬登记申请表(电子档)
通过在附件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下载并填写。
(六)依法登记的涉犬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组织申请养犬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网上申办(推荐)
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直接登录,或通过闽政通、福州市人民政府公众号、e福州及其他公布的线上渠道转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办养犬登记证。
1.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经身份验证后,搜索“犬类准养证核发(福州)”或其中关键字。
2.点击“犬类准养证核发(福州)”事项,选择:福州市--福州市××区城管局--立即办理。
3.上传电子档《申请表》和犬只身份照片,以及免疫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的照片。
三、线下申办(不推荐)
1.携带U盘,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和图片存入后前往六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自助电脑提交电子档《申请表》和犬只身份照片,以及其他材料的照片。
部分区的政务中心“一窗受理”不接收U盘,寻求帮助时,可以请城管窗口的工作人员帮助操作。
2.携带U盘,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和图片存入后前往乡镇街道设立的“代办点”帮助线上或线下申请。
四、电子犬证和犬牌的获取
1.养犬人的申请事项审核通过后,可以从“闽政通--个人页面--电子证照--我的证照”渠道查看本人的电子犬证。
2.养犬人可以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获取犬牌,邮寄送达由审批窗口负责寄送,不收取养犬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