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pet healthcare
北京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技术指南迎来了重要更新。《北京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技术指南(2024年版)》近日施行。
这版指南在2018年试行版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狂犬病防控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补充。这次更新涉及了暴露分级、预防处置、疫苗接种、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等多个方面,以期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传播。
以下是疫苗圈为您整理的五处不同,这些差异体现了指南更新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狂犬病防控实践的精准指导:
"被动免疫制剂应尽早使用,如未能及时使用,在第一剂狂犬病疫苗接种后的7天内均可使用。7天后疫苗引起的主动免疫应答反应已经出现,此时再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意义不大。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应按照体重计算剂量,一次性足量使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HRIG)按照20 IU/kg,抗狂犬病血清(ERA)按照40 IU/kg计算。""被动免疫制剂应尽早使用,如未能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当天使用,在首针狂犬病疫苗接种后的7天内(含7天)仍可使用。7天后疫苗引起的主动免疫应答反应已经出现,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意义不大。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应按照体重计算剂量,一次性全部使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HRIG)按照每千克体重20个国际单位计算(20 IU/kg),抗狂犬病血清(ERA)按照每千克体重40个国际单位计算(40 IU/kg),单克隆抗体按照说明书批准的剂量和年龄范围使用。"近几年出现了多种不同类型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比如单抗),虽使用基本原则不变,但涉及具体剂量还需更新说明。因此,2024年版在2018版的基础上做了显著补充和细化,特别是对特殊部位的注射剂量和注射方法给出了明确的指导,这反映了对临床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见和预防。此外,增加了单克隆抗体的使用说明,这表明医学研究的进展和新型制剂的应用已被纳入指南中。这些更新显示了对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的更深层次理解和更严格的操作规范。"北京市狂犬病疫苗接种通常有两种程序,第一种程序简称5针法程序:第0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第二种程序简称2-1-1程序: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1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目前,北京市狂犬病疫苗接种有两种程序,第一种程序简称5针免疫程序:第0天(第一剂接种当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次;第二种程序简称“2-1-1”程序:第0天接种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次。"虽然两个版本在接种程序上没有本质变化,但2024年版在表述上更为精确和详细。这种变化体现了对接种流程的严格把控和对接种时间准确性的重视。使用“剂次”代替“剂”,以及对接种日期的详细说明,都是为了减少执行过程中的歧义和误差,确保接种效果的最大化。并且对“延迟接种”、“同时接种冲突”给予了更为详尽的处理方案,除了优先接种狂苗外,强调了无需重启疫苗免疫程序,及注射了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者,应按要求推迟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这种精确化的表述也反映了公共卫生政策在执行层面的严谨性和对细节的关注。"完成全程免疫者:最后一针疫苗接种后半年内致伤不需免疫;半年到 1年致伤,0、3天各接种 1剂; 1 ~3 年内致伤,0、3、7天各接种 1剂; 超过3 年致伤全程接种未完成全程免疫者:同首次暴露。在接种过程中发生的再次暴露:可按照原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完成过全程免疫:使用细胞培养疫苗完成暴露前或者暴露后全程免疫者,再次暴露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对于2005年后,有明确、可靠的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史(包括全程暴露前免疫和全程暴露后免疫),除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之外,再次暴露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2018年试行版中对再次暴露后的处置策略分为传统的半年、一年、和三年期。这也与之前的国家处置规范相对应。而在2023版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明确指出以3个月为界限,“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北京市2024年版指南也紧跟了国家规范的脚步改进了。而又由于2005年后我国狂犬病疫苗为细胞培养浓缩纯化疫苗,且逐渐替换为不含氢氧化铝佐剂疫苗,并且自2005年起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疫苗的免疫效果和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所以北京市2024年版指南再次暴露的策略是以05年为界限的。“2005年后完成全程免疫者,除非免疫功能严重低下,否则再次暴露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且这一变化基于对疫苗质量的更高信心和对疫苗免疫效果的长期观察。这种策略调整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医疗干预,体现了指南在实践中的灵活性和科学性。“首诊病例均需填写《北京市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登记表》,包括暴露前和暴露后。暴露前首诊病例,即为暴露前初次免疫,或定期加强免疫者。暴露后的首诊病例,即首次致伤或再次致伤后的首次就诊者。登记表应填写完整,不要遗漏致伤者,也不要遗漏选项。”"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需对每例受种者在“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狂犬病暴露”模块中完整录入接种人员动物致伤信息、疫苗接种信息等,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实现疫苗的全程电子追溯。"除了都需要登记外,2024年版中新增的数据登记和报送要求,是为了实现疫苗的全程电子追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要求。这一变化不仅提高了疫苗管理的透明度,也为疫苗接种后的监测和评价提供了数据支持。通过详细的数据记录,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问题,提高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2018版共有17个问题及解答,2024版里一共24个问题及解答,且2024年版中新增的常见问题及解答部分做了分类,分为:“暴露及暴露级别”、“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再次暴露”及“其他问题”四大类,更为具体和贴近生活,也更方便查阅。为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诸多基础性问题提供了科学、统一的解答。这种实用性的增强,体现了指南在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方面的考虑。通过解答常见问题,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因误解或错误操作导致的不良后果,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准确的狂犬病防控知识,增强了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2018年的试行版到2024年版的变化、更新,反映了对狂犬病防控认识的深化,以及对疫苗接种程序和不良反应管理的更加严格和细致的态度。通过这些变化,指南旨在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指导,以提高狂犬病预防和处置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