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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012-0258
来源:宠壹圈
处罚决定书:沪闵农(动卫)罚(2024〕24号
案件名称:使用未经备案的兽医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案。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未在闵行区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执业兽医师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299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处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处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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