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U)法规第294/2013号 |
欧盟运输的罐装宠物食品规定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1069/2009号 |
美国 FSIS 认证规定 |
EC 767-2009 2009年7月13日关于配售市场和使用饲料、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1831/2003号、废除理事会指令79/373/EEC、委员会指令80/511/EEC、理事会指令82/471/EEC、83/228/EEC、93/74/EEC、93/113/EC和96/25/欧共体和委员会第2004/217号决定/欧共体(与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229,1.9.2009,p.1) |
2002-32-EC(2002年5月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02/32/EC号指令论动物饲料中的不良物质) |
EC NO 178-2002 欧盟食品法要求 |
EC NO 183-2005 欧盟饲料卫生要求。 |
EU 1831-2003 动物营养可使用的添加剂 |
FDA 21 CFR 556 新兽药的允许残留量 |
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 |
PART 507 |
BRC 食品安全全球标准 |
IFS 食品标准 |
FSSC 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
SQF 食品安全与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GLOBOL GAP 全球良好农业操作 |
PAS 222 用于生产动物的食品与饲料的前提方案 |
1.日本新宠物食品安全法相关链接:
http://www.petfood.or.jp/English/laws/
2.饲料及宠物食品限量要求
毒素
检测项目 | 上限值,mg/Kg |
---|---|
黄曲霉毒素B1 | 0.02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
2(狗用) |
1(猫用) |
农药及杀虫剂
检测项目 |
上限值,mg/Kg |
---|---|
甲基毒死蜱 | 10 |
甲基虫螨磷 | 2 |
马拉硫磷 | 10 |
甲胺磷 | 0.2 |
草甘膦 | 15 |
六六六 | 0.01 |
DDT | 0.1 |
艾氏剂、狄氏剂 | 0.01 |
异狄氏剂 | 0.01 |
七氯及环氧七氯 | 0.01 |
添加剂
检测项目 | 上限值,mg/Kg |
---|---|
乙氧基喹啉+BHA+BHT |
150(总量) 其中狗用:乙氧基喹啉75mg/Kg以下 |
丙烯化学物 | 不能用于猫用 |
有害微生物
检测项目 | 上限值,mg/Kg |
---|---|
病原微生物 | 不得检出 |
重金属
检测项目 | 上限值,mg/Kg |
---|---|
砷 | 15 |
镉 | 1 |
铅 | 3 |
1.FDA对饲料及宠物食品限量要求
限量物质 | 限量要求 |
---|---|
黄曲霉毒素 | 20 ug/Kg |
沙门氏菌 | 每25g样品中不得检出 |
大肠杆菌O157 |
不得检出 |
结晶紫 | 宠物食品中禁用 |
丙二醇 | 猫粮中禁用 |
BSE 风险物质 | 禁用 |
动物蛋白加工制品 | 反刍动物饲料禁用 |
多氯联苯 PCBs |
10mg/kg(食品包装) |
艾氏制&狄氏剂 | 0.03mg/kg |
六氯化苯 BHC | 0.05mg/kg |
氯丹 | 0.1 mg/kg |
DDT,TDE&DDE | 0.5 mg/kg |
七氯&环氧七氯 | 0.03mg/kg |
林丹 | 0.1 mg/kg |
2.AAFCO对全价饲料及宠物食品最高限量要求
犬粮
限量物质 | 限量要求 |
---|---|
钙 | 2.5% |
磷 | 1.6% |
钙磷比 | 2:1 |
镁 | 0.3% |
铁 | 3000.0mg/kg |
铜 |
250.0 mg/kg |
锌 | 1000.0mg/kg |
碘 | 50.0 mg/kg |
硒 | 2.0 mg/kg |
维生素A | 250 000.0 IU/kg |
维生素D | 5000.0 IU/kg |
维生素E | 1000.0 IU/kg |
猫粮
限量物质 | 限量要求 |
---|---|
钙磷比 | 2:1 |
锌 | 2000.0 mg/kg |
维生素A | 750 000.0 IU/kg |
维生素D | 10 000.0 IU/kg |
蛋氨酸 | 1.5% |
3.美国法律相关链接
3.1 联邦法典 CFR Title 21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
3.2 饲料农药残留标准 CPG 575.100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cfr/cfrsearch.cfm。
3.3 动物饲料安全体系 AFSS
http://www.fda.gov/Animal Veterinary/SafetyHealth/AnimalFeedSafety SystemAFSS/default. htm。
3.4 《动物饲料及其成分中潜在危害污染物》列表
http://www.fda.gov/downloads/AnimalVeterinary/SafetyHealth/AnimalFeedSafety SystemAFSS/UCM053715.pdf。
(一)加拿大宠物食品进口要求
1.所有出口到加拿大的宠物食品必须来自出口国官方批准的注册厂,并符合兽医卫生要求:
含有反刍动物(牛、绵羊、山羊或鹿)源性成分 |
出口国必须是口蹄疫非疫区和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地区 |
含有猪源性成分 |
出口国必须是口蹄疫、猪水泡病、非洲猪瘟、猪瘟非疫区 |
含有禽源性成分 |
出口国必须是新城疫、禽流感(鸡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非疫区 |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认定的疯牛病风险可忽略国家见:OIE 网站。
2.从中国进口各类宠物食品的要求和程序
含有动物副产品(如鱼类、肉类、动物内脏、骨粉、肉粉、血粉、鱼粉、动物脂肪、明胶)的罐装或蒸煮袋装、散装或终包装工业制宠物食品、宠物零食、复合/填充宠物咀嚼物
出口到加拿大必须经过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总署的评估。
宠物食品出口前,加拿大进口商需事先办理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在提交许可申请的同时,需完成并提交一份调查问卷。CFIA在完成评估后会给予签发许可证,加拿大可派员到出口国进行考察。
如果宠物食品出口(或加工)企业和他们的供应商接受、储存或加工了非CFIA认定的疯牛病风险可忽略国家的原料,将不允许进口。
除了上述要求,特别规定了宠物咀嚼物(咬胶类)的进口要求
分类 | 要求 | ||
---|---|---|---|
总要求: 最终包装或散装的宠物咀嚼物必须经过充分的热杀菌,以杀灭包括沙门氏菌的细菌及病原微生物。 热处理后,保证产品不被污染并每批产品附上经原产国独立认可实验室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在加工厂储存前后,每个生产批次随机抽取至少5个样品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符合: 沙门氏菌,25g样品,不得检出,n=5,c=0,m=0,M=0; 肠杆菌科,1g样品,n=5,c=2,m=10,M=300.
|
|||
牛皮制品 |
热处理 17h且 85℃以上5h |
可以涂天然香料,油脂(湿度小于12%) 产品进入加拿大检验人员会根据《动物卫生法》对货物实施查验,随货附海关发票 |
需办理进口许可证
每批货物附兽医卫生证书正本
产品是干燥的
且不含其他动物产品或副产品 |
干制的猪耳、牛耳 |
热处理17h且85℃以上5h |
||
供宠物咀嚼的干燥牛鞭和牛蹄 |
热处理73h且85℃以上5h |
||
做宠物咀嚼物的骨头 |
小、轻骨头:热处理17h且85℃以上5h; 中骨头:热处理73h且85℃以上5h; 大骨头:热处理110h且85℃以上48h. |
(二)加拿大法规相关链接
1.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宠物食品进口准入制度
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anima/petfaani/petfaanie.shtml。
2.宠物食品标识及广告导则
http://www.competitionbureau,gc.ca/eic/site/cb-bc.nsf/eng/01229.html。
3.加拿大宠物食品工业协会
http://www.pfac.com/。
(一)《宠物食品生产与营销规范》相关要求
1.宠物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
基于HACCP原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对加工厂环境设施、良好加工操作GMP、车间及设备、清洁、有害生物控制、原料采购验收、加工过程控制、热处理、储存、采样及测试、校准、产品追溯及召回、记录保存及培训等过程的详细要求。
2.宠物食品的标识、营销及营养要求
宠物食品名称应能清楚、准确地显示产品类型、特性及风味信息,不允许误导购买方;按照含量百分比从高到低降序排列,列出主要原料及添加剂类别;
鼓励生产商披露完整成分信息,按含量降序排列;
营养声明应明确显示产品用途或对象信息:明确标示为“宠物食品”或类似说明;
营养信息:需列明蛋白及脂肪的最低含量比例、热量及与产品用途相关的营养信息;
有效期标示规定:新产品标示:只限于对初次投放营销6个月以内的产品,允许其标示“新产品”字样。
3.宠物食品相关限量要求
狗粮猫粮营养要求:参照美国 AAFCO宠物食品营养要求;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要求: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署 APVMA网站查询。
4.对原料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重金属、化学残留、环境污染(如二噁英)、微生物污染(沙门氏菌)、真菌毒素、杂质异物等。
5.三聚氰胺限量要求
采用WHO对三聚氰胺的限量要求。
(二)澳大利亚相关法规链接
1.《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http://www.xmtbt-sps.gov.cn/detail.asp?id=9019。
2.澳大利亚宠物工业协会
http://www.pfiaa.com.au/default.aspx。
3.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署APVMA
http://www.apvma.gov.au。
与宠物食品相关的主要欧盟法规:
EC 294-2013、EU 142-2011、EU 1069-2009、EU 2016/1396。
《宠物配合饲料标准综合体团体规范》的内容今天小编就暂时总结到这里了,如果内容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麻烦请多多转发及收藏哦!
来源: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发布
团体标准 T/CGAPA 00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