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猫、犬等动物已成为许多群众生活中的一部分。宠物健康安全关乎养宠人的合法权益,也关乎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于宠物免疫诊疗方面也有了新的规定。家有宠物的市民,有哪些功课需要做呢?
按时给爱宠接种疫苗
给人畜安全加一道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第九十二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做好宠物免疫,关乎您和家人朋友的身心健康,所以,饲养猫、犬等动物的养宠人应当为宠物安排科学合理的疫苗接种,以免触碰法律红线,给人畜安全加一道屏障。
宠物打疫苗或看病
应选择正规机构
据了解,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动物诊疗许可证》、规范的动物诊疗制度、执业兽医等。目前,晋江市注册的动物诊疗机构共有19家(名单、地址附后),有此类需求的市民请根据名单进行选择,切勿“盲目求医”,以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无证从事动物诊疗
可拨打82599696举报
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行为的,不仅影响了宠物的及时诊疗、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而且阻碍了养宠人办理犬免疫牌、犬(猫)动物检疫证明,给宠物出行造成不便。
因此,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宠物健康,市民朋友们如发现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疫苗接种、疾病诊疗等行为的,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核实查处。
“依法科学合理的宠物免疫诊疗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一个养宠人必须学习具备的。”该负责人呼吁,依法养宠、文明养宠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宠市民积极响应,增强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城市、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晋江市动物诊疗机构汇总表
(记者沈茜通讯员洪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