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欢迎光临维宠宠物导航网!

维宠宠物导航网

153-2012-0258

Industry
产业+

监管 您的位置:首页 > 产业+ > 监管

宠物在寄养期间不幸死亡 保管人被判赔偿9500元

2019-11-01 1477 返回列表

近两年,宠物在被寄养期间死亡事件频频发生,而倒霉的都是保管人。

好心没好报?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小红(化名)的同学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本人因在国外留学而无法照顾它,便委托小红代为照顾。2017年7月,小红因有事也不便照顾,便将同学的宠物犬给阿明(化名),约定让阿明代饲养,并与阿明签订家庭宠物寄养协议,饲养时间两个月,寄养服务费用2300元。在阿明照顾期间,小红的同学也在微信上向阿明介绍了该犬的生活习性和平时饲养的注意事项。到了2017年8月,阿明在微信中告诉小红的同学,宠物犬跟大狗玩闹一下午后抽搐,在送往宠物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经审理,法院认为案涉证据证明阿明存在保管不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依宠物寄养协议中的约定,如宠物犬发生意外死亡,按品种合理价位进行赔偿。法院最终判定,阿明应支付的损害赔偿款及应返还的寄养费用合计为9500元。

杨先生饲养了两条宠物犬,其中一条为英国斗牛犬,取名"旺旺"。2015年8月底,因需出国无人照料家中宠物犬,杨先生便委托一家宠物商店代为看护。然而才寄放两天,身在异国的杨先生就收到宠物商店工作人员小陈的微信,告知"旺旺"在夜间突然死亡。宠物商店依据剖检结论认为"旺旺"系因自身疾病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旺旺"死亡发生于宠物商店无人看护时段,客观上造成"旺旺"出现突发状况时失去了获得紧急处置的机会,故宠物商店的寄养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其向杨先生收取的130元寄养费应予退还。至于杨先生要求赔偿的直接财产损失,因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且宠物商店未必是导致"旺旺"死亡的直接、唯一原因,故法院未予采纳,视情判令宠物商店补偿杨先生5000元。饲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埋葬费等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未获法院支持。

你是否觉得合理呢?如果你是狗主人,你会怎么想?如果你是保管人,你又会怎么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此类事件都得到了一样的解决方法。

韩国一位金女士为了到济州岛旅行,将狗狗送进首尔一家宠物店寄养。回来后拿到的狗狗竟然根本不是自家的狗!金女士当然很气愤,但是狗狗怎么会被无缘无故地安乐死了?这是有多么不小心,连客人送去寄养的狗狗和要安乐死的狗狗都弄错!后来金女士悲愤难当,直接重病住院。

最令人扼腕的就是近日被传播最广的宠物店监控录像,韩国某宠物店内,一只比熊被哈士奇当场咬死,工作人员发现时,狗狗已没有生还机会。宠物店的工作人员百般推卸责任,宠物主人也只能就此作罢,恨自己太放心。

听听专家怎么说!

1、 足够了解宠物的习性,清晰交待,交给放心的人保管。

2、 作为宠物店和朋友,别随便接管宠物,必须了解清楚。一定有24小时可在线观看的视频直播,才能确保每一个宠物在寄养过程中的安全。了解所有宠物的习性。事先和宠物主人沟通所有细节。

3、 除了签订寄养协议之外,在宠物入住时要有专业的训兽老师做测试,详细记录它的日常生活状况,体外体检,脉搏测量,敏感测试等。 这是它的入住资料。当主人来接它的时候,同样会有一份离店报告。而这份信息将会存档处理,下次再来入住,随时调取资料查询宠物状态。

长假出行,别忘记给爱宠一个安全的假期。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80

二维码
维宠宠物导航网 电话:153-2012-0258 电话:155-0222-3953 邮箱:594036387@qq.com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烟台道15号办公楼5-506室

天津维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19 Inc.

 津ICP备19008835号 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