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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模式”:以社区社会组织形式推进动物文明建设

2022-02-09 1136 返回列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将人与动物的关系摆到人们的眼前,而实际上人与动物的和谐关系及其法治化要求早已蕴含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5月26日)中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然而,根深蒂固的传统陋习和相关制度缺陷,使这个风尚的形成非常艰难。《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海天社区(以下简称海天社区)通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社区公约,探索自下而上建设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可复制的“海天模式”。

一、“海天模式”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物文明的重要论述,是“海天模式”的指导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其中必然蕴含“人与动物和谐共生,人与动物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思想。“动物”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青山绿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构成元素。动物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应有之义和下位概念,指人类遵循人、动物、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在动物保护、管理、利用方面,以人与动物和谐共生、持续发展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社会结构、法律制度等要素的总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物文明的论述,从宏观到微观,有着清晰的脉络。

在宏观层面,动物文明包含在生态文明整体之中。从2005年习近平在浙江安吉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到2021年10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再次强调“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动物文明建设构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微观层面,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提到家养动物、野生动物等,爱护和保护之意溢于言表。例如,在《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提到我国不少朝代都有保护自然的律令并对违令者重惩,比如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其中“六畜”指家畜。2016年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之后,习近平作出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对犬予以高度赞扬,指出“在中华文化中,狗是人的忠诚伙伴,是忠义和平安的象征,中国人常常称它们为金犬、玉犬、瑞犬、义犬”。2020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际,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出指示:“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动物文明的重要论述指导下,我国动物法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理念日益巩固,动物保护理念日益清晰,动物文明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首先,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多次修订过程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上升为法律概念和法律理念,保护范围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扩大到一般野生动物。在《动物防疫法》的修订过程中,“公共卫生安全”上升为动物法律概念,“文明养犬”“流浪动物控制”上升为法律制度,越来越重视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的保障。2021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史无前例地将“动物福利”上升为法律概念,此举将成为中国动物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其次,《畜牧法》的配套制度日益文明。例如,国家标准委2008年12月15日发布《生猪人道屠宰技术规范》,采取合乎动物行为的方式,尽量减少动物的紧张和恐惧。

在动物园管理方面,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从建设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高度,禁止把动物园变成营利性机构、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情况。

伴侣动物方面,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犬从中移除。农业农村部表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这是首次公开宣告犬猫类伴侣动物的法律地位,为一直缺位的伴侣动物保护立法打下了基础。而此前,广东省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禁止食用猫狗。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4月发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将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畜牧法等与动物防疫与保护有关的法律皆囊括在内,动物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触发“海天模式”的基层社区动物文明现状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呈分步骤、各个突破的特点。经过近20年的努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且取得了重大进展。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得禁食野生动物提上了历史日程,但从整体上看,动物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最突出的短板,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频发,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滥用动物入药、滥食犬猫、虐待虐杀、随意捕杀、随意遗弃、不文明养犬等陋习一直是生态文明、动物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阻力,革除障碍重重。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化整为零,从宏观概念到微观行动,融入各个基层社区的日常,使得每一位居民在耳濡目染、亲身实践中完成观念的蜕变。在我们当下的社会文化观念里,“动物”和“文明”尚未被有机地联系起来。在基层社区,动物文明法治意识极其淡薄,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基本常识近乎空白。大部分居民尚未关注到身边动物的生存问题,动物保护意识同样淡薄。

基层社区动物不文明主要表现为:(1)不文明养犬。普遍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带来邻里纠纷,甚至人身伤亡。由此产生的厌狗心理和狂犬病恐惧心理,是动物保护意识普及的最大障碍;(2)虐待虐杀动物、盗猎滥食野生动物、滥食猫狗等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摧毁社会善良根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3)随意遗弃导致流浪动物源源不断,危害市容环境,加剧民间收容救助基地和政府收容的财政压力;(4)投毒和灭杀社区家养动物及流浪动物,危害公共安全和社区生态平衡。

在中央文明办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里,一项重要内容是社区养犬的管理。由于地方政府部门编制有限,执法力量不足,难以深入社区、街道、农贸市场等处进行监督检查。动物文明涉及千家万户,社区需要承担起引导家庭和个人建设动物文明的责任。基层社区的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在推进工作落实中发挥重要作用,应该是基层社区动物文明建设的大方向。

但实践证明,传统的社区自治方式不能治理好社区动物问题,其中存在着与基层政府类似的障碍:首先,居委会工作人员不足;其次,居民自治意识尚未得到强化。对于社区伴侣动物的管理,包括垃圾分类等其他方面的管理,一般业主都认为是居委会和物业的事情,存在等、靠、要社区服务的思想,动辄批评,时有投诉,缺乏参与治理的自觉。但对于居民的投诉,社区和物业的处理能力又相当有限,而且存有顾虑。投诉不文明养犬的,他们只能劝导;投诉流浪猫犬的,他们也只能选择驱赶或交由执法部门。一般情况下,居委会和物业不敢放开去管,因为管理问题引发自身被投诉,还被拒交物业费的典型案例确实存在。

三、“海天模式”的政策依据和获得的扶持

契机现于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大力推动的社区社会组织这一新的基层自治形式。2020年,民政部制定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与一般社会组织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才能合法开展活动不同,没有达到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不登记,通过备案就可以合法地开展活动。海天社区居民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借助社区社会组织这一新形式,探索将“法治”“德治”与“自治”相结合的基层动物文明建设之路,力图将动物文明融入基层群众的血液,革除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陋习。

2020年12月20日下午,在社会各界志愿者和新华社浙江分社、杭州日报等媒体的支持下,海天社区举行了动物文明建设倡议书启动仪式,发布了《海天社区居民动物文明建设倡议书》,涵盖文明养犬倡导和流浪动物管理两块内容。

2021年1月1日,杭州市白杨街道海天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协会在白杨街道办事处备案成立(以下简称海天备案协会),正式以具有合法身份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形式开展活动,业务范围从倡导文明养犬、科学人道管理流浪猫,扩大到保护社区野生动物、宣传动物文明理念。

为了更有效地“以点带面”推行社区社会组织这一新型自治形式,海天社区业主自2021年7月份起筹备正式注册动物文明建设协会(以下简称海天注册协会)。在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城管局的指导下,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钱塘区行政审批局,给予了海天注册协会筹备组以极大的支持和配合。2021年9月2日,海天注册协会正式成立。杭州市城市管理局、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均认为,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协会这样的自治组织,是对政府管理的非常有益的补充,也是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希望能够形成成熟的、具有复制性的创新和实践经验,形成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四、“海天模式”总结和复制情况

海天社区位于钱塘江畔,居民大多是新杭州人。与所有的社区一样,围绕不文明养犬和流浪猫狗管理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一直激烈,投诉很多,是居委会和物业工作中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同样,与所有的社区一样,在对待身边的动物上,既有爱之如家人的,也有遗弃、虐待,甚至虐杀、毒杀的。

海天备案协会成立以来,作为社区内新生的自治力量,与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相互配合,先后开展不文明养犬监督活动、流浪猫固定投喂点设置和绝育活动、家养动物和流浪动物调查建档活动、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狂犬病和流浪动物救助常识宣传活动等。海天动文会为解决居民投诉问题而建立,工作成果是显著的,遛犬不牵绳的现象基本消失,流浪猫发情扰民现象得以缓解,动物文明意识得到了普及和提高。另外,海天备案协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设立了社区治理观测点和实践基地,得到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实践证明,社区社会组织这种形式适合社区动物文明建设,特点和优势在于:

(1)融入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框架内创新治理,为党委、政府所支持;

(2)保护和管理并重。动物文明建设一是倡导文明养犬;二是倡导文明防疫,不再以捕杀、毒杀的手段来防治疫病,而是以现代文明方式真正去消灭狂犬病;三是倡导文明对待动物,唤醒一般居民的动物文明意识,不遗弃、不虐待、不伤害、不滥食等,在管理中保护,在保护中管理;

(3)融入社区日常。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居民组成,进行日常管理和救助,切实解决养犬和流浪动物问题。特别是,通过社区自治,完全可以将流浪动物管理社区化,每个社区都有一个流浪动物临时安置点,降低民间流浪动物基地的压力,降低政府管理流浪动物的财政负担;

(4)有可复制性。在深度上,动物文明自治实践经验可以复制到社区治理的其他方面,比如同样难以解决的垃圾分类问题,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方方面面的质量和效率。在广度上,可辐射至其他社区,提供可参照的样本,形成自下而上建设动物文明的整体局面。

2021年10月25日,海天社区居委会、海天城小区业主委员会、野风物业海天城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了《海天社区居民动物文明建设公约》,分为“文明饲养动物,维护邻里和睦”“科学管理流浪动物,维护善良风俗”“革除陋习,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三个部分。

作为国内首份全面涵盖现行动物法治内容的动物文明建设社会规范,公约旨在贯彻生态文明和动物文明理念,通过设定法律和道德双重底线促进文明养犬、科学管理流浪动物、革除滥食动物陋习、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社区生态平衡等,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该公约在我国动物文明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预示着动物文明建设民间法调整时代的来临。公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设置了法律和公德双重底线,为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治提供支撑。同时,公约有赖于自治组织的执行和监督,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 “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海天社区正是在践行这一要求,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探索有益的经验。

海天备案协会自成立起便着手在其他社区寻找牵头人,为复制“海天经验”做准备。2021年12月6日和17日,牵头人工作瓜熟蒂落,白杨街道朗琴社区和观澜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协会先后顺利备案。特别是,海天注册协会成立之后,获得了白杨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扶持。白杨街道联系了海天社区周边的多家社区居委会,在培育发展动物文明社会组织方面达成一致,并着手进行牵头人的寻找和扶持工作。一个可行的经验是寻找各社区的流浪动物救助人,从流浪动物的末端救助转向基层社区内的源头控制,从游离于基层治理体系之外的动物保护志愿者转型为融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动物文明建设志愿者,充分发挥公益力量的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及动物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概言之,“海天经验”以社区社会组织的新形式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动物文明建设基层自治的方向和路径。虽然过程中遇到了人手不足、资金不足、登记注册困难、业主误会和排斥、法律保障不足等诸多困难,但是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具有可复制性。建议各地政府借鉴“海天模式”,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动物文明。同时,社区动物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立法机关和各级政府为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消除法律和政策障碍。例如,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促使社区犬猫类伴侣动物缺乏防疫措施、不文明饲养、随意遗弃等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逐步得到解决;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法等,避免喷洒农药、投放鼠药等灭四害活动等对小型野生动物的灭杀,避免对空气、水、土壤等造成环境污染;在有关地方立法中,进一步充实文明防疫和文明对待动物的规定;将动物类社会组织纳入直接登记的范围,以购买社会服务、公益创投扶持等形式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此文经“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共同审定,作者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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