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信得药业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慧普(宁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国睿一诺药物安全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10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另对属同一集团的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兽药GCP检查的24个试验项目的重新划分所属机构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符合有关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和现场核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1.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2.通过兽药GCP现场核查单位情况表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附件1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附件2
通过兽药GCP现场核查单位情况表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