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宠壹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并农(动监)罚〔2024〕1号处罚名称:关于太原市迎泽区某宠物诊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处罚事由:当事人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处罚依据: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版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 , 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 , 并报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版旧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处罚结果:2、并处罚款4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723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