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申报实施细则
一
补助范围
全市范围内自主完成当年度强制免疫计划的畜禽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之外具备 “自购自免” 条件的养殖场(户) 原则上全部实行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 ,不再提供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暂不具备条件, 无法实施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的养殖户, 继续由当地免费提供强制免疫疫苗。除遇紧急补免等特殊情况,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一律不得提供给规模养殖场。
二
补助标准
补助期内,原则上种畜禽、饲养周期超过1年的畜禽按存栏量予以补助,饲养情况具体测算方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商品畜禽按出栏量予以补助,其中出栏量以检疫出证系统记载的申请期检疫数为准。补助金额实行限额管理。
申请方式及流程
每年进行两次申报审批,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养殖场(户)通过系统或线下提交补助申请。鼓励线上申报,对于特殊原因(因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不会操作智能设备),也可以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
1、养殖场户及时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2、 通过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对所购疫苗扫码上传,录入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种、数量,免疫畜禽的数量、免疫日期、疫苗购买凭证(发票或收据)或集团疫苗分发记录等信息。
3、申请补助资金高于3万元,补助期内被市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抽检且出具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
4、 首次申请 “先打后补” ,未完成疫苗二维码扫码录入的,养殖场(户)主要负责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第三方抗体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检测样品量不少于15份。
(二)线下申报
申请补助资金500元以下的方可线下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提报补助申请表。
2、 提供购买疫苗凭证(发票或收据)。
3、 提供纸质免疫档案,纸质免疫档案由镇街兽医站负责录入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
4、申报户将免疫使用后的疫苗空瓶打包交给当地兽医站,兽医站负责将疫苗瓶扫描录入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进行审核。
四
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专题培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解读、宣传、推广,确保广大养殖场户应知尽知。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加强政策培训和养殖场户的帮助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督抽检。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辖区内自购自免的养殖场户要完成不低于20%的随机抽检,抽检范围涵盖“先打后补”的所有病种。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潍坊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3版)》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信息来源:诸城畜牧之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