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兽药非临床研究、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华中农业大学、青岛海华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星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国睿一诺药物安全评价研究有限公司、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华中农业大学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青岛海华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LP/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1: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附件2: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