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十四批兽药标准制修订草案的公示
近日,我办组织完成了“附录3003 兽用生物制品的贮藏、运输及使用”等8项兽用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 系 人:王忠田、曹晓钰 联系方式:010-62103547 邮箱地址:yaodianshengy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 邮 编:100081 附件1. 3003 兽用生物制品的贮藏、运输及使用(标准草案).pdf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附件2. 3005 生产和检验用菌(毒、虫)种管理(标准草案).pdf
附件3. 3007 兽用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的制备与标定(标准草案).pdf
附件4. 3008 动物源性原材料的一般要求(标准草案).pdf
附件5. 3306 无菌检验或纯粹检验法(标准草案).pdf
附件6. 3307 杂菌计数和病原性鉴定法(标准草案).pdf
附件7. 3308 支原体检验法(标准草案).pdf
附件8. 新增附录 性状检验(标准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