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兽医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兽医行业标准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周期快,技术新的优势,促进兽医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水平,根据《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第十期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发展需求; 2.标准化对象和内容明确,技术成熟稳定,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和条件; 3.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支持和配合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筹措标准制修订经费,具体参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2.具备与标准制定相关的工作基础,有技术和人员实力; 3.具备标准推广应用的基础,有行业影响力。 * 鼓励本会会员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项目申报前查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前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等标准化平台上进行标准查重; 2.申报项目已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项目有关技术要求和内容应严于相关标准; 3.申报项目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计划。 二、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2.标准草案(标准封面见附件2);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 4.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见附件3),未提交的视为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三、申报方式 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中国兽医协会。 材料发至:tb@cvma.org.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兽医协会 联系人:刘 祥 电 话:010-62129116-800 邮 箱:tb@cvma.org.cn 附件: 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2.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封面 3.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中国兽医协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