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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让那些难以认同企业经营理念的员工产生凝聚力
答:从你的介绍可以让人感觉到,你公司的全体员工在公司里充满凝聚力,能够使大家团结一心地投入工作。但是在你的叙述中有一点却让我非常在意。
尽管我本人也经常说“在工作中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但是我的这个要求并非针对普通员工,而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经营者,以及企业的高层和中层主管这样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
因为在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时,位于最重要位置的管理人员首先就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我才会对经营者发出“在工作中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的诉求,然而你却用这句话来要求公司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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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根据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企业的普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但是像我们一些经营者,因为属于专业管理人员,自然就不受这个规定的限制,必须长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然而,要求普通员工也和我们这样就未免显得过于苛刻。
可是听你说,你们公司的员工都要从早上四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七八点钟。我虽然对你们员工的勤奋工作不得不表示由衷的钦佩,但还是认为你不应该如此对待自己的员工。
就算企业需要员工工作八小时以上,但是从中小型企业的状况来看,通常也只能延长两到三个小时,也就是说,让普通员工一天工作十到十一个小时。
有的时候确实也会因为业务突然增加,实在无法,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加班。
这种时候,你也可以每周每天选择20名员工加班工作十二到十三个小时。当然,公司理所当然应该同时支付更高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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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你公司现在这样,让员工从早上四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七八点钟,是没有办法让他们保持高昂士气的。而且这种做法也无怪乎员工会抱怨这与身心幸福的要求背道而驰。
不管任何时候,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终究只是我们这些经营者应该做到的本分,而普通员工由于受到劳动保护法的保护,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要求他们。
企业的经营者应该通过以身作则的方式来感染、带动手下的员工,也就是说,要在企业内部创造一种氛围,让普通员工能够主动意识到“老板自己都这么勤奋,我们也愿意再加一两个小时班来帮他的忙”,从而起到确保员工的凝聚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