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小规模开1%专票
税务局通知:必须自查整改!
2022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免税的,应当开具免税普票,也可以放弃免税,开具3%的专票。
这也出现了上述税务局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自查的原因,如果4月份出现开具1%专票的情况要自查,如果出现错误,要求作废整改!
那是不是代表着,4月之后,小规模就不能开具1%专票了?这个并不是的,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开具1%的专票。
比如,我们跟供应商是4月之前签订合同,当时约定的是按1%开具专票,那我们还能开具吗?
这个要看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果是4月之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可以开具1%专票,如果是4月份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则不能开具1%专票。
例如,A公司 3月10日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开具1%专票。4月15日收到货款并发货。
分析: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4月15日,开具专票只能按3%开具。
那如果A公司3月25日收到货款,月底发货。这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3月,4月份可以开1%专票。
但是,要注意了,上述情况需要纳税人在申报3月份增值税的时候,申报无票收入。如果未申报,需要修改申报表。
除此之外,4月1日之后,小规模发现3月31日之前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1%发票),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1%发票)。
小规模,申报方式又变了
即日起,纳税申报就按这个来!
小规模申报4月份增值税,应该按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申报:
有些人有疑问了,那如果4月份我开具了一张1%的专票,该如何申报呢?这个申报的话,跟之前申报方式一样。
那有人提出,如果开具1%红字专票,该如何申报?
举个简单的例子,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4月份开票情况如下:
申报表填写如下:
4月份征期申报3月份增值税时还跟之前一样哦,附详细申报案例流程:
文章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