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
2020年4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293号公告,公布了实施要求和过渡期具体安排。根据第293号公告,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自2020年6月1日起,新建兽药生产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改、扩建或迁址重建生产车间,均应符合新版兽药GMP要求。
自2020年6月1日起,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受理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新版兽药GMP要求提出的申请,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为5年;受理兽药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并按照2002年发布的兽药GMP要求提出的申请,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核发至2022年5月31日。对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申请,按原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并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证书有效期核发至2022年5月31日。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2日,获得新版兽药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有627家,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山东省,有152家,其次为广东省,有55家,其他省份均不超过50家。与2020年底1665家生产企业相比,淘汰了约60%,产业集中度迅速提高。算上延迟验收企业,预期总体淘汰约50%。
通过对数据进行清理重复和补充近几天新获得兽药GMP证书企业名单,更新版本如下: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和上海兽医研究所作为参照。
说明:
1.收录企业均为获得新版兽药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有些企业因暂未录入中国兽药信息网而没有收录,我们数据库会进行动态更新。
2.目前榜单收录企业为单一企业,我们将在后面的文章中对产业集团进行分析,敬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兽药行业科技创新分析报告》合集。
3.“T”是技术含量单位,以上科技创新总含量是通过企查查根据企业发明公布专利、发明授权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五项知识产权进行单位换算出来,仅作为参考。
由图表可看出,中国兽药产业在东南部较为发达,具有创新活力。科技创新总含量前100家兽药生产企业在山东省和浙江省分布最多,均有17家,其次为广东省,有10家。
新版兽药GMP实施,提高了兽药行业准入门槛,更加符合“十四五”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据统计,获得新版兽药GMP证书的627家生产企业有304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占比约为48%。
来源: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科普传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