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十六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LP、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
1.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2.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1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