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农牧发〔2021〕11号)要求,我中心组织制定了2023年主要禽群、猪群、牛羊、外来动物疫病等12个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附件1-12),请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联合我中心做好2023年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附件:1. 主要禽群疫病专项调查方案 2. 猪群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3. 生猪沙门菌感染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4. 牛羊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5. 边境地区肉牛卫生状况与价值链调查实施方案 6. 家畜布鲁氏菌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7. 牛结核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8. 小反刍兽疫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9. 牛结节性皮肤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10. 非洲猪瘟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11. 非洲马瘟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12. 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痒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主要禽群疫病专项调查方案
一、目的
掌握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等主要禽群疫病在空间、时间和群间的动态分布规律,评估疫病传播风险因素,分析病原流行和变异趋势,及时提出疫病动态预警和防控策略建议。
二、范围
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14省区。
三、方法与内容
(一)养殖密集地区主要禽病流行现状调查方案
在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省份,分别于2-5月、9-11月各选取2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市级活禽批发市场和6个活禽零售市场进行禽拭子样品采集。其中每个活禽批发市场采集15个摊位,每个摊位采集10份禽样品,每个活禽零售市场采集6个摊位,每个摊位采集5份禽样品,共计480份。对于活禽市场不足的省市,可选择养禽场户(存栏少于2000只)进行采样检测和现场调查。样品采集登记表见附表1-1。
(二)野禽-家禽界面病原传播风险调查
在山东黄河三角洲、江西鄱阳湖、广东大湾区等候鸟栖息地周边,根据地理位置、野禽数量等设置2-3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分别采集野鸟粪便或拭子样品30份、环境样品10份;在栖息地周边根据地理位置、稻田分布等因素选择10-20个水禽养殖场,每个养殖场采集30份拭子样品,进行检测和调查分析。样品采集登记表见附表1-2和附表1-3。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样品的检测、分析和报告撰写,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样品采集和结果分析。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禽病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蒋文明 13864852989,0532-85633882
传 真:0532-85633882
邮 箱:jiangwenming@cahec.cn
下载“采集登记表”请点击下方链接:
猪群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口蹄疫、猪流行性腹泻、猪蓝耳病、猪瘟、猪伪狂犬病等猪群疫病流行动态,监视主要疫病病原遗传演化特点,提出猪群疫病季度动态预警及防控策略建议。
二、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6省区。
三、方法与内容
(一)疫病流行动态调查。联合上述16个省份及部分养殖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调查。每季度在全国至少20个省份开展一次针对养殖场/户的猪群疫病流行动态问卷调查,并抽取一定比例的猪场进行现场核实。了解主要猪群疫病的发病状况、流行强度、疫苗使用效果等,并在部分发病猪群、不稳定猪群采集组织、血清样品进行检测,以便及时研判疫病态势。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2-1。
(二)采样检测。对采集的组织、血清样品按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临床健康猪群。在上述16个省份,每个省份各选择5个采样点(县/市/区),每个采样点各采集20份临床健康猪组织样品(淋巴结、肺脏、脾脏等)。每个省份全年共采集100份组织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畜病监测室,进行猪瘟、猪蓝耳病(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2型、猪伪狂犬病以及猪流行性腹泻等疫病的病原学检测,全年送检1次。各省份临床健康猪群采样点分布及要求见表1,屠宰场采样登记表见附表2-2。
2. 发病猪群与不稳定猪群。在开展调查的同时,及时采集、收集临床发病猪群与不稳定猪群(生产性能不稳定、临床症状不明显的猪群)组织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畜病监测室,进行相应征候群的病原学检测。发病猪群采样登记表见附表2-3。
四、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猪群疫病流行动态调查。每季度一次,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联合相关省(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开展。
(二)猪群疫病采样检测。上述16个省(区、市)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于7月底前完成临床健康猪群样品的采样送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对样品进行检测与分析。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畜病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郑辉 18678995563,董雅琴 15863456358
下载“流行病学调查表”、“采样登记表”请点击下方链接:
2023年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中动卫函〔2023〕15号
生猪沙门菌感染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现阶段我国生猪养殖过程中沙门菌病感染、病原携带与流行情况,发现研判传播风险因素,提出沙门菌通过生产链向肉品传播动态预警和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二、范围
选择吉林、江苏、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开展。
三、方法与内容
(一)沙门菌病感染情况调查
联合调查省份和部分养殖场(户),从部分疑似发生沙门菌感染的猪场,采集、收集肛拭子样品和/或病死猪组织(优选肠系膜淋巴结)进行沙门菌检测(附表3-1),结合背景资料分析生猪沙门菌感染情况。
(二)沙门菌携带状况调查
分上下半年两次开展。每个调查省份选择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养殖场和屠宰场各3个采样点(建议均选择2个大型场、1个中小型场)。每个养殖场采样点采集20份生猪肛拭子样品;每个屠宰场采样点采集20份淋巴结样品(优选肠系膜淋巴结)。每省年度合计采集240份样品(附表3-1、3-2),进行沙门菌检测。结合背景资料分析生猪沙门菌携带状况和流行态势。
四、样品运输与检测要求
样品采集后分别放入运输培养基或无菌样品袋,低温运送至实验室,开展沙门菌的分离培养和鉴定,同时检测其血清型和基因型。样品采集和检测方法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进行。
五、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联合上述8个省区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实施。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样品的沙门菌检测与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开展调查和样品采集。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致病微生物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 号
联系人:赵格 15820029331;王君玮 13808997110
下载“采样调查记录表”请点击下方链接:
牛羊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牛、羊口蹄疫,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等牛羊疫病的感染现状、流行病学特点及趋势,提出防控策略建议。
二、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6省区。
三、方法与内容
(一)疫病流行动态调查。在上述16个省份,每个省份各选择至少5个县(市/区),每县选择2个奶牛场、2个肉牛场和2个羊场,即每省选择10个奶牛场、10个肉牛场和10个羊场,开展口蹄疫、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等主要牛羊疫病问卷调查。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4-1。
(二)采样检测。在上述被调查牛、羊场,每场采集20份血清样品,即每个省份全年共采集400份牛血清样品、200份羊血清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畜病监测室,进行主要牛羊疫病的抗体检测。同时采集、收集临床病例组织样品,随血清样品共同送检,进行相应的病原学检测。样品检测方法按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发病牛/羊群采样登记表见附表4-2。
四、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联合上述16个省(区、市)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实施。上述16个省(区、市)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于10月底前完成问卷调查和部分场的现场核查,并完成牛、羊血清样品的采样送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对样品进行检测与分析。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畜病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刘爽 13969742308,董雅琴 1586345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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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中动卫函〔2023〕15号
附件5:
边境地区肉牛卫生状况与价值链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解我国边境地区肉牛卫生状况与价值链特征,对我国部分边境省份肉牛养殖、调运与屠宰总体状况,及各环节不同主体的数量、分布及疫病风险有关的行为等进行调查,为疫病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范围
在内蒙古、黑龙江、云南、新疆等4个省份开展调查。
三、方法与内容
(一)肉牛养殖与调运状况
通过问卷调查(附表5-1),收集以下信息。
1. 生产与屠宰情况。以县为单位,填报2022年肉牛年末存栏、年出栏、养殖场户数、屠宰场点数量及年屠宰量等信息。
2. 调运情况。根据当地肉牛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和调入记录(包括A证和B证),收集调运时间、启运地、数量、类型、到达地等信息。
3. 活牛交易市场情况。收集当地活牛交易市场信息,包括名称、地理位置与坐标、交易动物种类、日均交易量、档口或经纪人数量等信息。
(二)肉牛卫生状况与价值链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的方式,开展调查。
1. 养殖场户。每省份选取至少3个肉牛饲养量大的县,每县选取至少30个肉牛养殖场户,对肉牛饲养方式、死淘、疫苗免疫、生产与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具体内容见附表5-2。
规模化程度 | 调查场户数 |
年出栏50头以上 | 5 |
年出栏50头以下 | 25 |
2. 肉牛交易市场。每省份选择4-5个活牛交易市场进行调查,掌握牛的来源、数量、流通范围及市场卫生状况,具体见附表5-3。
3. 屠宰场点。每省选至少5个肉牛屠宰场/点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牛来源、污水废弃物处理、离场车辆清洗消毒等情况,具体见附表5-4。
4. 经纪人访谈。每个现场调查县召集肉牛经纪人(至少5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当地牛的调运及监督管理情况,具体见附表5-5。
四、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实施,CFETPV学员参与调查。
(一)方案设计与预调查。1-3月份,制定调查实施方案,确定调查范围、内容、数据收集方式等。
(二)调查。4-7月份,开展现场调查、访谈和问卷调查。
(三)数据录入、整理与补充。8-9月份,完成数据录入、初步整理和补充调查工作。
(四)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10-12月份,进行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处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联系人:刘瀚泽 0532-85612717,85648638
传 真:0532-85653716
邮 箱:liuhanze@cahec.cn
下载“调查表”请点击下方链接:
2023年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中动卫函〔2023〕15号
附件6:
家畜布鲁氏菌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现阶段我国牛、羊布鲁氏菌病流行情况和病原分布特征,分析布鲁氏菌病流行趋势,评价当前布鲁氏菌病防控措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二、范围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西藏等11个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方法与内容
采取问卷调查与现场抽样调查相结合方式。
(一)问卷调查
了解调查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情况(附表6-1);了解调查点养殖场、屠宰场布鲁氏菌病防控情况(附表6-2、6-4)。
(二)现场调查
1. 场点选择
每个省至少选择牛、羊养殖量较大的2个及以上县(市、区)作为调查点,总计选取6个牛养殖场、6个羊养殖场、6个牛屠宰场(点)和6个羊屠宰场(点),屠宰场可在省域内随机选择。
2. 现场抽样
(1)牛养殖场。对于免疫场,选择免疫后18个月以上的牛,对于非免疫场,选择12月龄以上的牛;每个养殖场,选择30头牛,每头采集血液5mL,分离血清。采围产期牛生殖道拭子10份、圈舍环境拭子(包括地面、料槽、粪便、尿液等)10份。对于奶牛养殖场,在奶厅采集大缸奶样2份,每份30-40mL;采集10份个体奶样,每份30-40mL。填写采样登记表(附表6-3)。
(2)羊养殖场。对于免疫场,选择S2口服6个月以上、M5注射免疫12个月以上的羊;对于非免疫场,选择6月龄以上的羊。每个养殖场选取30头羊,每头采集血液5mL,分离血清;采集围产期羊生殖道拭子10份、圈舍环境拭子(包括地面、料槽、粪便、尿液等)10份。对于奶羊和自繁自养的羊养殖场,采集10份个体奶样,每份30-40mL。填写采样登记表(附表6-3)。
(3)屠宰场。每个屠宰场选取不同批次的屠宰牛、羊各10头(只),采集母畜子宫角10-20g,或腹股沟淋巴结3-5g;采集环境(待宰圈、宰杀间、宰杀设备、血池、污水口等)拭子10份。填写采样登记表(附表6-5)。
(4)流产动物。每个省收集动物流产物(流产胎儿、胎衣或胎盘)10份以上,每份采集10-20g,-20℃保存,填写采样信息表(附表6-6)。
3. 样品检测
检测方法按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或经国家布鲁氏菌病专业实验室验证的方法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合作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二)分工
1.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参加调查点养殖场的现场调查和采样,负责全部样品的检测和调查结果汇总报告工作。
2. 各相关省份和调查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和采样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完成牛羊屠宰场(点)组织样品、环境样品的采集,及流产物样品的收集,并于9月30日前邮寄到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按时完成调查问卷(附表6-1)的填写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联系邮箱。
(三)有关耗材
本调查方案要求的养殖场和屠宰场(点)采样所需耗材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统一免费提供,本调查方案发布后即快递至调查省。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人兽共患病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焉鑫 18846078329,南文龙 13969672088
邮 箱:zoonoses@cahec.cn
下载“问卷调查表”、“采样单”请点击下方链接:
牛结核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国牛结核病感染和发病情况、病原种型特征,分析流行趋势并评价当前防控措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二、范围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西藏等11个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内容与方法
采取问卷调查与现场抽样调查相结合方式。
(一)问卷调查
通过现场填表及问卷调查,了解调查省的牛结核病防控情况(附表7-1);了解调查点养殖场、屠宰场(点)牛结核病防控情况(附表7-2、7-4)。
(二)现场调查
1. 场点选择
每个省至少选择牛养殖量较大的2个及以上县(市、区)作为调查点,总计选取6个牛养殖场、6个牛屠宰场(点),屠宰场可在省域内随机选择。
2. 现场抽样
(1)养殖场抽样。每个养殖场,随机选取30头牛,采集肝素抗凝全血5mL;并采集环境拭子(包括地面、料槽、粪便、尿液等)10份。对于奶牛场,在奶厅采集大缸奶样,每缸采集2份,每份30-40mL。填写养殖场采样登记表(附表7-3)。
(2)屠宰场(点)抽样。每个省随机选择6个牛屠宰场(点)(可优先选择调查县的屠宰场),每个屠宰场(点)选取不同批次的牛10头,采集其肺脏、疑似牛结核结节,10-20g(体积约2cm3);并采集环境(待宰圈、宰杀间、宰杀设备、血池、污水口等)拭子10份。填写屠宰场(点)采样登记表(附表7-5)。
3. 样品检测
检测方法按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合作
该专项调查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二)分工
1.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参加调查点养殖场的现场调查和采样,负责全部样品的检测和调查结果汇总报告工作。
2.各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和采样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完成牛屠宰场(点)样品采集与收集工作,并于9月30日前邮寄到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并按时完成调查问卷(附表7-1)的填写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联系邮箱。
(三)有关耗材
本调查方案要求的养殖场和屠宰场(点)采样所需耗材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统一免费提供,本调查方案发布后即快递至调查省。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人兽共患病监测室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张皓博 13305321662,刘蒙达 15163898127
邮 箱:zoonoses@cah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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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小反刍兽疫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全国小反刍兽疫病毒分布范围和羊群免疫状况,推进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
二、范围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方法与内容
各省可结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农牧发〔2021〕11号)要求的《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同步实施。
(一)养殖场(户)
每省随机选取20个村,尽量覆盖所有地级市,其中应覆盖发生疫情的区域。每个村选取3个以上养殖场户,每个场户采集4只6~12月龄羊和5只12月龄以上羊。如果养殖户数量或羊的月龄分布不足,可每个村累计采集6~12月龄羊12只以上和12月龄以上羊15只以上,保证每个村采样羊只数量不低于27只。每只羊平行采集血清和鼻腔或眼睛拭子样品,要求血清当天分离,与拭子样品一一对应进行编号。
(二)活羊交易市场(集散地)
每省选择交易量最大的2个活羊交易市场(集散地)。每个市场平行采集27只羊的血清和鼻腔或眼睛拭子样品(不足27只羊的场点全采),要求血清当天分离,并与拭子样品一一对应进行编号。优先采集有临床症状的羊。
(三)屠宰场(点)
每省选择羊屠宰量最大的2个屠宰场(点),每个屠宰场平行采集27只羊的血清和肠系膜淋巴结组织样品。优先采集有临床症状的羊。
(四)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小反刍兽疫专项流调采样登记单》(见附表8-1),同时录入采样信息表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PPR采样信息表”,获取表格下载链接)。各省将汇总后的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renweijie@cahec.cn。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样品的采集、登记、汇总和核实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寄送样品的同时发送电子版采样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李林 0532-8783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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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牛结节性皮肤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牛结节性皮肤病感染与免疫情况,评估牛结节性皮肤病影响范围和防控效果,为科学防治牛结节性皮肤病提供依据。
二、范围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方法与内容
(一)调查场所
1. 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省份,覆盖所有历史疫情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择5个养牛场户;未发生疫情的省份,每省选择出栏量最大的2个地市,每个地市选择存栏量最大的1个县,每个县随机选择5个养牛场户。
2. 活牛交易市场(集散地):每省选择交易量最大的2个活牛交易市场(集散地)。
3. 屠宰场:每省选择牛屠宰量最大的2个屠宰场。
(二)采样要求
对上述每个养牛场户、活牛交易市场、屠宰场随机平行采集10头牛的血清、口鼻拭子样品(不足5头的场点全采),如有临床结痂病变,优先采集痂皮组织,要求血清当天分离,并与拭子样品一一对应。
(三)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牛结节皮肤病专项流调采样登记单》(见附表9-1),同时录入采样信息表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LSD采样信息表”,获取表格下载链接)。各省将汇总后的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renweijie@cahec.cn。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样品的采集、登记、汇总和核实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在寄送样品的同时发送电子版采样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李林 0532-8783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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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全国非洲猪瘟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非洲猪瘟流行情况,分型病毒遗传变异特征,发现传播风险因素。
二、范围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方法与内容
每省选择10个县,优先覆盖历史疫情县,也可选择与历史疫情县疫点的最近毗邻县或2022 年生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县。
(一)无害化处理厂
每县选择处理量最大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厂,每个无害化处理厂采集10头病死猪的脾脏,大小约1cm×2cm,分别装在5ml圆底连盖离心管中(优先采集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病死猪)。
(二)屠宰场
每个县选择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点),每个屠宰场平行采集30头猪的血清和EDTA抗凝血样品,要求血清当天分离,并和抗凝血样品一一对应进行编号。抗凝血样品装在5ml螺口离心管中,血清样品装在1.5ml连盖离心管中。
(三)农贸市场
每个县选择2个农贸市场,每个市场选择2个摊位,每个摊位采集猪肉样品3份、猪肝样品3份、环境拭子样品3份。猪肉和猪肝样品大小约1cm×2cm,分别装在5ml圆底连盖离心管中。
(四)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非洲猪瘟专项流调采样登记单》(见附表10-1),同时录入采样信息表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ASF采样信息表”,获取表格下载链接)。各省将汇总后的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renweijie@cahec.cn。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样品的采集、登记、核实和汇总工作,并于8月31日之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寄送样品的同时发送电子版采样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任炜杰 15953380992,0532-87839158
传 真:0532-87839922
邮 箱:renweijie@cah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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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全国非洲马瘟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国高风险地区非洲马瘟的感染风险,为非洲马瘟防控工作提供依据。
二、范围
在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4省区开展调查。
三、方法与内容
(一)调查场所
广西、云南在每个边境县选择马属动物存栏量最大的3个乡镇,临近边境线选择3个马属动物饲养场点;广东、海南,对有斑马饲养史的动物园或进境赛马暂养场,选择其所在的乡镇,就近选择3个马属动物饲养场点。
(二)采样要求
1. 在上述养殖场所,随机平行采集5匹马属动物的血清和EDTA抗凝血样品(不足5匹的场点全采),抗凝血样品装在5ml螺口离心管中。
2. 上述养殖场所就近采集库蠓等吸血昆虫样品100羽份。
(三)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非洲马瘟专项流调养殖场采样登记单》(见附表11-1、11-2),同时录入采样信息表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AHS采样信息表”,获取表格下载链接)。各省将汇总后的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renweijie@cahec.cn。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任务样品的采集、登记、核实和汇总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寄送样品的同时发送电子版采样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联系人:任炜杰 15953380992
邮 箱:renweijie@cahec.cn
下载“采样登记单”请点击下方链接:
附件12:
全国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痒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当前全国疯牛病、痒病现状,维持我国OIE疯牛病可忽略风险等级认证状态。
二、监测范围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方法与内容
(一)监测场所
重点在养殖场、屠宰场、种牛/羊场和动物医院进行采样监测。
(二)监测要求
疯牛病:采集对象主要为4岁以上的神经症状、紧急屠宰、倒地不起或非正常死亡的奶牛,采样数量见附表12-1。
痒病:采集对象主要为瘙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倒地不起、失明、死亡或其他症状的18月龄以上绵羊和山羊,采样数量见附表12-1。
(三)采样和保存方法
将牛头/羊头以面部朝地放置,露出枕骨大孔。用手术剪或眼科剪在枕骨大孔处按照上下左右四个方向剪开脑硬膜,然后将手指(戴手套)伸入枕骨大孔绕延髓旋转一周,切断脑神经和血管。随后用专门的采样勺(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提供)紧贴着枕骨大孔上壁插入,深度约5-7cm(牛脑)/3-4 cm(羊脑),按照上下左右四个方向切断脑组织,然后抠出延脑组织,放入样品杯,在杯身上写上样品编号(与采样单上的编号一一对应)。冷冻保存或者10%甲醛固定保存。
(四)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疯牛病痒病采样单》(见附表12-2),同时录入电子版采样单,各省将汇总后的电子版采样单发送至邮箱liuyutian@cahec.cn。
四、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检测
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四川、陕西、山西、宁夏、河南、河北、天津、安徽、湖北、湖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贵州、重庆、江西、云南、海南等26个省份和新疆兵团的牛脑/羊脑样品检测,以及全国疯牛病痒病确诊工作。国家牛海绵状脑病检测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负责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等5个省份的牛脑/羊脑样品检测。
(二)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样品的采集、登记、汇总和核实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寄送检测实验室。在寄送样品的同时发送电子版采样单。被动监测的样品可随时送检。
五、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岙东南路21号
邮 编:266114 传真:0532-87839922
联系人:刘雨田(13455201316)孙成友(13969732336)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疯牛病检测实验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邮 编:100094传真:010-62892875
联系人:杨利锋(13811990965)
下载“监测采样数量附表”、“采样单”请点击下方链接:
2023年全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中动卫函〔2023〕15号
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