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公告对应的投资者诉讼事项法院已收 到立案申请材料,尚未受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拟公开征集并接受投资者 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3.诉讼案件的金额:尚未公开案件金额。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受理,暂无法准确判断诉讼案件对公司 2023 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后续可能面临大额赔偿的风险。
公司关注到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收到涉泽达易盛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的起诉申请》。2023 年 4 月 21 日,上海金融法院收到12 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 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上海金融法院将依法审 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投服中心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案诉讼进 展的公告》。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 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 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 号)、《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67 号)、《中证中小 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投服中心发〔2020〕30 号),公开征集并接受 50 名以上(含 50 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 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