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吉林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内蒙古华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保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吉林大学等4家单位的17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