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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协会关于吸纳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会员的通知

2023-06-14 734 返回列表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近年来我国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频发,如一些人兽共患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新的人兽共患病不断出现。同时畜禽养殖过程产生废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甚至引起疫病传播,病原微生物或药物残留污染导致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等,都给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冲击。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务院明确要求抓好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推进“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农业农村部2022年印发《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强调,要坚持源头防治突出重点、聚焦重点病种、统筹各方力量,推动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促进兽医公共卫生、动物食品安全、新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等领域人才间的交流,发动行业力量,为人兽共患病防控提供更加专业和有效的支持,经研究,中国兽医协会筹备成立“中国兽医协会兽医公共卫生分会”。为汇聚更多兽医公共卫生领域有识之士,共同为行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中国兽医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就吸纳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员类型

(一)单位会员

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副会长会员单位、普通会员单位。

(二)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

拥护《中国兽医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1.单位会员:凡具有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从事兽医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可申请为本会单位会员。

2.个人会员:凡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学历,从事兽医及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及兽医相关专业在读学生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入会程序

1.有意愿加入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的单位会员填写《中国兽医协会兽医公共卫生分会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分会筹备组邮箱wanghualei@jlu.edu.cn或加微信号“15143017043”微信发送,分会筹备组联系人:吉林大学王化磊 15143017043;

2. 有意愿加入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站主页(http://www.cvma.org.cn/),点击“会员中心-会员注册”按会员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2)进行网上注册。会员注册业务联系人:宣秋希010-62129116-806;

3.中国兽医协会秘书处审核;

4.个人会员审核通过后,邮件自动通知,会员登录会员中心,下载“电子会员证”;

5.单位会员审核通过后,按标准缴纳会费,颁发中国兽医协会单位会员牌匾。


  会员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1.会员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展览、培训、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并享受优惠;

2.会员享受在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兽医》会刊上宣传展示服务;

3.单位会员可申报本会团体标准项目;

4.会员可加入本会兽医继续教育联合体,本会提供继续教育项目备案、宣传、学分证书授予等服务;

5.会员可与本会联合举办会议、论坛、培训班、比赛等行业活动;

6.会员可参与中国兽医协会专科建设发展工作;

7.本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

8.本会建立单位会员专属微信交流群,提供单位会员共享和交流在线服务平台;

9.本会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或牌匾,会员可使用本会会员称号对外进行合法宣传。


  其他事宜

请有意入会的单位和人员,于7月15日前将《中国兽医协会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单位会员申请表》发送至分会筹备组,并完成网上注册,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相关联系人。

中国兽医协会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诚邀您加入!


附件:1.中国兽医协会兽医公共卫生分会(筹)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兽医协会会员注册操作指南


中国兽医协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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