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对《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畜牧部分)》等6个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畜牧、动物防疫、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委对畜牧、动物防疫、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6个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8日(7个工作日),请将相关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tjsnyzhxzzfzdzfzhs@tj.gov.cn。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畜牧部分)(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种子部分)(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药部分)(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肥料部分)(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征求意见稿)》(请见压缩文件)(联系人:王海旺;联系电话:022-28324081)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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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