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公开征集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与技术优势,认真研究提出2024年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一)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试行标准转正;(三)现有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整合、修订和跟踪评价;2024年兽药残留标准立项程序按照《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执行,项目提出单位需同时提交预研资料。项目和相关任务承担单位的推荐,将以符合相关要求和预研资料为基础,结合历年项目完成情况,原则上从提出该项目立项建议的单位中优选。预算单位和部属有经费额度的单位须按时提出与本单位标准制修订经费相匹配的项目建议,标委会不负责任务调配。请各单位积极提出项目建议,填写立项建议书(附件)及预研资料,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clyny@163.com。联系电话:010—62103930/62103548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项目立项建议书
标准名称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项目提出单位基本情况(必填) |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候选起草单位(如与提出单位相同,则不需填写) |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完成项目所需时限 | |
拟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 | |
立项依据和理由 | |
主要技术指标或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 | |
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 内容 | |
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 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 |
经费预算 | |
进度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