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几个鲁莽大胆的年轻人,在餐桌上不小心吃了蝙蝠或者什么野味——两三个月后,这起小小事件引发的新冠疫情恐慌,不仅阻滞了全球最大的人类迁徙——数以十亿计的中国春运大潮,还意外地打击了历史悠久又充满争议的狗肉生意。 在中国通过决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时,一直被认为是改革先锋的一线城市深圳,在此基础上加码,深圳起草的地方条例中,更进一步把禁食的野生动物黑名单,变成了只能食用规定范围的动物的白名单管理。而狗肉、蛇肉、甲鱼这些名字,消失在了可食用名单里。 深圳最严立法,官方特意点名狗肉应该禁止 昨天,深圳人大常委会率先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开展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深圳的《征求意见稿》以“白名单”的形式规定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具体包括两类,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不过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深圳实际,补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录,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深圳一直对狗肉交易持最严厉态度 狗肉生意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尤其是中国、越南等历史上有食用狗肉传统的国家,随着狗作为宠物,越来越被认为是家庭成员,吃狗肉越来越显得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 早在2011年,就有深圳人大代表提出,禁止在深圳猫狗屠宰和食用,深圳城管局对此回应称,深圳应该尝试立法先行先试。 3年之后的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猫肉狗肉安全监管的处理意见》,意见针对经营猫肉、狗肉定位模糊,基层执法难,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肉类,因为国家没有出台关于猫狗肉的屠宰检疫流程,因此,在深圳经营猫狗肉行为,按照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进行定性查处。 这意味着,深圳在此之前已经通过行政意见,对狗肉交易事实上亮出了红牌。这次通过地方人大推行地方条例,是更进一步提高了立法级别。 一方面是深圳推出最严立法,禁止狗肉交易,但另一方面,还有不少声音在鼓吹吃狗肉。 这名个人简介上写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管医师”的微博博主拥有450万粉丝,此前还发微博称,建议患者多吃些“狗肉”。 不过迄今还没有其他任何严肃机构认可该说法,博主也被许多网友批评信口开河不负责任。 狗肉馆多半在监管灰色地带,此前还有地方鼓励合法肉狗养殖场 真正和吃狗肉有关的全国性法规,最重要的应该是《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经营肉类必须有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的检疫,而动物防疫法则规定了有关屠宰和检疫的流程。 这个说法,一方面承认了狗肉食用存在的风险,以及违背动物福利和文明潮流的负面特征,但另一方面将灵活处理的权力交给了各个地方。 因此在各地都出现了一些地方特色的处理方法。在中国吃狗肉风气最盛的吉林和广西为例: 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里,规定畜禽包括人工饲养的食用犬,该省曾经有50多家犬类定点屠宰场,但后来已经只剩下个位数。 在曾经以玉林狗肉节引发争议的广西,当地条例也规定,家畜包括纳入屠宰管理的犬,但广西自治区内没有犬类定点屠宰场所,所以狗肉并无法全面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深圳做出了示范,疫情能否成为非法狗肉生意的转折点 疫情带来的野生动物交易严管,给中国各地推动狗肉监管带来了一场意外的推动。尽管从深圳到各地,到全国性规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深圳已经开了一个头。 雕兄、浮云、汪伦对本文亦有贡献。 昨日宠业家 全平台阅读量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