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火花技术” 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根据《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今年继续开展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火花技术”培育成果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农业“火花技术”是指处于萌芽状态或成长阶段、尚未大面积推广,但未来有可能对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涵盖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加工、资源环境等农业农村学科领域,以及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微生物组学、智慧农业、农用新材料等新兴前沿交叉领域。
二、征集条件
(一)农业“火花技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对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或区域产业发展短板,落实大食物观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 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程度创新和突破;能够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等方面具有较大应用潜力与发展前景;
3. 经济实用、便捷轻简;
4. 具备潜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二)以下成果不列入征集范围:
1.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规使用相关技术、违背科技伦理或不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 涉及国家秘密的;
3. 获得过或正被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或国际合作等经费支持的;
4. 已通过审定或登记的品种、肥料、农兽药、添加剂等;
5. 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晰,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征集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教学科研推广单位和自然人等。已入选2023年度农业“火花技术”成果库且符合上述征集条件的,可根据技术最新进展,按程序自愿重新推荐,将直接进入终评。
四、推荐渠道
推荐前须征得全部成果权属人/单位同意。
(一)自主推荐。企业、自然人等成果所有权者可自主推荐。
(二)单位推荐。涉农业农村及科技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部属事业单位、农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具有法人资格的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全国和省级涉农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择优推荐。
(三)专家推荐。涉农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可以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承办单位。此项工作委托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具体负责。
(二)征集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以纸质版寄出时间为准)。
(三)推荐材料要求。不同推荐渠道填写提交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附成果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成果核心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其中: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将其原件扫描件整合成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5 M。
反映成果核心的图片3—5张,清晰自然,大小2 M以上,JPEG格式;视频时长3—5分钟,画质清晰,播放流畅,大小不超过50 M,MP4格式。
(四)材料提交方式。推荐材料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提交。
第一步,通过农业“火花技术”填报系统(网址:http://huohua.agsoso.com/report)或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注册登录。
第二步,通过系统填报成果主要内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图片或视频等,系统提供暂存功能,确定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最终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
第三步,在系统中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相应推荐表,请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除视频材料外)纸质版1份寄送至中国农学会科技评价处。成果所有权为个人的,需同时提供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切勿在系统中上传身份证信息)。
六、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地 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610房间
联系人:冯桂真 杜 勇
电 话:010—59194171、59194708
邮 箱:nyhhjs@126.com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郭 旺 010—51503738
(二)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王琳 李梦捷
电 话:010—59193030、59193026
附件: 1.自主推荐表(样表)
2.单位推荐表(样表)
3.专家推荐表(样表)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