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宠物行业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 1号)精神,推动宠物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征集2020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现将各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项目申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团体标准编制规定。
(二)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填写《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并形成标准建议稿。
二、立项范围
重点申报宠物行业发展亟需相关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品质和服务效益。
三、报送方式与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标准的制、修订立项申请,填写《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后寄送至协会秘书处:郭琳琳 15066192006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19号中环国际广场A座1303;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shandongpet@163.com。
2、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起草,具体工作按《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执行。
3、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团体标准并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四、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制修订为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日常工作。提出单位可随时提出申请团体标准立项,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相关立项信息。
五、相关权益
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可获得以下权益:
1、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标准制修订证明,提升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2、获得立项的团体标准,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在国内外各类业界优质平台宣传推广,为起草单位提供多元化服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路遥
联系电话:15314259570(微信同号)
E-mail:shandongpet@163.com
附件:山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