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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 萧山区这家五宠物店全部是因为售卖这个产品被举报;建议对照自查

2025-04-03 18 返回列表
第一家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农(兽药)罚〔2024〕第000050号

2025年1月2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被信访人举报其美团店售卖名称为艾xx的产品为假兽药。

经检查,当事人售卖的艾xx为犬细小筛查用品(CPV Ag),该产品属于兽药,但该产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以当事人杭州萧山某宠物用品店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假经营兽药于2024年11月11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上述产品,也有部分上述产品被用于自养的宠物。

合计已售假兽药货值金额18.81元,库存兽药货值金额19.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犬细小筛查用品(CPV Aq)1套;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捌元捌角壹分(¥18.81);3、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柒元贰角贰分(¥77.22)。


第二家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农(兽药)罚〔2024]第000049号

2025年1月3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被信访人举报其美团店售卖名称为艾xx的测猫瘟产品没有兽药批准文号。

经检查,当事人售卖名称为艾xx的测猫瘟产品属于兽药,但该产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以当事人杭州某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假经营兽药于2024年11月11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上述检测猫瘟产品,也有部分上述产品被用于自养的宠物。

合计已售假兽药货值金额81.63元,库存兽药货值金额19.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猫瘟筛查用品(FPV Ag)2套: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壹元陆角叁分(¥81.63);

3、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贰元捌角陆分(¥202.86)。


第三家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农(兽药)罚〔2024〕第000055号

2025年1月6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被信访人举报其销售的宠物细小检测试纸为假兽药。经检查,当事人售卖的为犬细小筛查用品(CPVAg),该产品属于兽药,但该产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以当事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假经营兽药于2024年12月20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上述产品。合计已售假兽药货值金额55.18元,库存兽药货值金额33.1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犬细小筛查用品(CPV Ag)1套;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叁元壹角捌分(¥33.18);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元叁角陆分(¥110.36)。


第四家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农(兽药)罚〔2025〕第000001号

2025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被信访人举报其销售的宠物试纸为假兽药。

经检查,当事人售卖的为艾xx检测板,该产品属于兽药,但该产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以当事人杭州萧山某宠物用品店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假经营兽药于2025年1月10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上述产品。合计已售假兽药货值金额311.6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叁元贰角捌分(¥623.28)。


第五家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农(兽药)罚〔2025〕第000005号

2025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当事人被信访人举报其售卖的宠物检测试纸为假兽药。

现场检查未发现相关宠物试纸,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售卖的为犬瘟热(CDV Ag)宠物病毒筛查用品,该产品属于兽药范畴,但该产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本机关以当事人杭州萧山某宠物用品店(个体工商户)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假经营兽药于2025年3月13日立系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上述产品。合计已售假兽药货值金额13.78元。后退款,当事人实际未获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柒元伍角陆分(¥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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