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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后,未办证的犬只如何处置?

2020-10-06 1302 返回列表


有市民询问:徐州市文明养犬整治行动,根据宣传得知,集中办证到9月底结束,10月1日后,未办证犬只后续管理是如何要求的?



经咨询市犬类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其工作人员答复:自5月1日开始的,文明养犬整治行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关注与支持,市民文明养犬的自觉行动得到了加强,遛犬拴绳成为广大市民共同认识。特别是犬证年度办理任务,在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下,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已完成,现己超过30000枚。下一步在进一步完善办证点的基础上,把犬证办理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文明养犬的一项基本任务,将长期坚持下去。

在集中办理犬证时间结束后,市民还可以自主在犬卫士APP进行犬证登记或到定点宠物医院进行办证,对未主动办理犬证的市民,自十月一日起,被举报或者被查处后将依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将收容饲养的犬只并最高处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条文链接:
《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未依法领取养犬登记证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将犬只送至犬只留验场所,责令养犬人七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由公安部门处理犬只,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四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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